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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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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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境隨心轉
說真的,不太理解第二人稱寫法是什麼。
我覺得不可能正確描述出第二人稱為主視角的文字。
原因很簡單,如果你置身故事中,無論你寫的是我的事,還是你的事,都是第一人稱視角,是從我出發去寫的。
如果你置身故事之外,那麼一定是第三人稱視角。
寫文章或者小說這又不是搞催眠,通篇都是現在你看到什麼什麼,你覺得什麼什麼,你怎樣怎樣,如果是文字這麼寫,只能說很蠢很蠢。而且情節跟根本沒法推進,讀起來也會像博物館的旁白。簡直無法直視。
所以我覺得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第二人稱的小說,所以,一個不存在的事,全程都是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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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悔憶智周
難點倒沒有,關鍵是題材、內容和人稱要適合。否則不僅違和,而且顯得做作。
文章、小說,最不能做作。
高行健用第二人稱寫的小說得了諾貝爾文學獎,那是因為作品,不是因為人稱。
嚴歌苓也用第二人稱寫過小說,那是題材的需要,不是為了吸引眼球,以她的知名度,無須吸引眼球。
其實這篇小說的靈感應該是來自國外一幅驚心動魄的照片——一隻兇猛的兀鷹正在接近一個被飢餓折磨得奄奄一息的蘇丹小女孩。這幅照片得了新聞最高獎——普利策獎,成為名作,作者卻受到大眾譴責:當時為什麼不先救孩子?為什麼不趕走兀鷹只顧拍照?於是那照片作者受良心譴責兩個月後——有說三個月後——自殺。
反之,不適合第二人稱的題材用第二人稱寫,就會顯得彆扭,顯得沒有必要。
第二人稱其實還是有好處的,就是讀者參與性強,會快速進入強帶入,但寫出來的感覺有點像在玩情景遊戲,通篇上帝視角推動劇情。
感覺最難的還是寫長吧!
見過一篇第二人稱的文,呃,準確的說是個節選吧!當時那個讀者十分追捧,覺得那段特別棒,但實際上那幾段,他寫的第二人稱,卻使用的是第一人稱的手法,慣性是個可怕的東西,有些刻意會不知不覺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