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範圍:
承擔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內的工程設計業務,承擔與資質證書許可範圍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工程專案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諮詢與管理服務業務。承擔設計業務的地區不受限制。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承擔各行業建設工程專案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專案設計時, 須滿足本標準中與該工程專案對應的設計型別對專業及人員配置的要求。承擔其取得的施工總承包(施工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內的工程施工總承包( 施工專業承包)業務。
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甲級:承擔本行業建設工程專案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乙級:承擔本行業中、小型建設工程專案的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
丙級:承擔本行業小型建設專案的工程設計業務。
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甲級:承擔本專業建設工程專案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乙級:承擔本專業中、小型建設工程專案的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
丙級:承擔本專業小型建設專案的設計業務。
丁級(限建築工程設計)
市政工程設計資格分級標準:
市政工程設計業務範圍包括:城市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道路、橋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工程設計。
市政工程設計單位有綜合性、專業性兩種組織形式。
本標準僅對承擔城市給水、排水、燃力熱力、道路、橋隧、防洪及園林綠化等8個專業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的設計資格分級標準和承擔業務範圍做出規定,其它專業在未統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標準制定。
綜合性市政工程設計單位的級別,按其主體專業級別確定,其它非主體專業按本標準分別確定其承擔各專業任務的範圍。
市政工程設計申請壓力容器設計資格,應按勞動部有關規定辦理。
業務範圍:
承擔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內的工程設計業務,承擔與資質證書許可範圍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工程專案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諮詢與管理服務業務。承擔設計業務的地區不受限制。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承擔各行業建設工程專案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專案設計時, 須滿足本標準中與該工程專案對應的設計型別對專業及人員配置的要求。承擔其取得的施工總承包(施工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內的工程施工總承包( 施工專業承包)業務。
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甲級:承擔本行業建設工程專案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乙級:承擔本行業中、小型建設工程專案的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
丙級:承擔本行業小型建設專案的工程設計業務。
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甲級:承擔本專業建設工程專案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乙級:承擔本專業中、小型建設工程專案的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
丙級:承擔本專業小型建設專案的設計業務。
丁級(限建築工程設計)
市政工程設計資格分級標準:
市政工程設計業務範圍包括:城市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道路、橋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工程設計。
市政工程設計單位有綜合性、專業性兩種組織形式。
本標準僅對承擔城市給水、排水、燃力熱力、道路、橋隧、防洪及園林綠化等8個專業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的設計資格分級標準和承擔業務範圍做出規定,其它專業在未統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標準制定。
綜合性市政工程設計單位的級別,按其主體專業級別確定,其它非主體專業按本標準分別確定其承擔各專業任務的範圍。
市政工程設計申請壓力容器設計資格,應按勞動部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