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輕軌可以帶酒,但不可以醉酒乘車。
以重慶市為例,《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中規定:
第五條 乘客隨身攜帶物品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物品重量不得超過 20 公斤,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 2 米。超過上述規定的,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二)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含氣球)、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以及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公安機關釋出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上規定的所有物品和有刺激性氣味、無包裝易碎、尖銳及其它影響安全運營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禁止攜帶寵物、家禽乘坐軌道交通。
第七條 乘客乘坐軌道交通工具,除應當遵守《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中關於禁止擾亂運營秩序、危害運營安全的行為規定 外,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車站、車廂內躺臥、踩踏座席、亂扔垃圾;
(二)在車站、車廂內聚眾演講、高聲喧譁;
(三)在車廂內懸吊扶手把手、扶手杆或者在車廂連線處逗留;
(四)在車站區域內逗留,阻塞行人通道;
(五)在車站或車廂內相互推擠,追逐打鬧、滋事鬥毆;
(六)在車站或車廂內使用腳踏車、平衡車、滑板、溜冰鞋、輪滑鞋等物品;
(七)在列車駕駛室外敲擊玻璃,使用閃光燈拍照等干擾駕乘人員的行為;
(八)損壞或擅自移動軌道交通設施裝置
(九)赤腳、赤膊、烈性傳染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進站、乘車;
(十)無人監護的學齡前兒童、精神病患者、醉酒者乘坐列車或自動扶梯;
(十一)在車站內或列車上乞討、賣藝。提倡乘客不在車站付費區及列車車廂內飲食。
坐輕軌可以帶酒,但不可以醉酒乘車。
以重慶市為例,《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中規定:
第五條 乘客隨身攜帶物品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物品重量不得超過 20 公斤,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 2 米。超過上述規定的,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二)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含氣球)、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以及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公安機關釋出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上規定的所有物品和有刺激性氣味、無包裝易碎、尖銳及其它影響安全運營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禁止攜帶寵物、家禽乘坐軌道交通。
第七條 乘客乘坐軌道交通工具,除應當遵守《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中關於禁止擾亂運營秩序、危害運營安全的行為規定 外,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車站、車廂內躺臥、踩踏座席、亂扔垃圾;
(二)在車站、車廂內聚眾演講、高聲喧譁;
(三)在車廂內懸吊扶手把手、扶手杆或者在車廂連線處逗留;
(四)在車站區域內逗留,阻塞行人通道;
(五)在車站或車廂內相互推擠,追逐打鬧、滋事鬥毆;
(六)在車站或車廂內使用腳踏車、平衡車、滑板、溜冰鞋、輪滑鞋等物品;
(七)在列車駕駛室外敲擊玻璃,使用閃光燈拍照等干擾駕乘人員的行為;
(八)損壞或擅自移動軌道交通設施裝置
(九)赤腳、赤膊、烈性傳染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進站、乘車;
(十)無人監護的學齡前兒童、精神病患者、醉酒者乘坐列車或自動扶梯;
(十一)在車站內或列車上乞討、賣藝。提倡乘客不在車站付費區及列車車廂內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