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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開發商的房子後來發現開發商一房多賣,請問這屬於經濟糾紛還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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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戴捷律師

    如果相關購房手續,都統一予以了辦理,確實涉嫌詐騙。不過一般開發商可不會做出這麼低階的事。他們會最大程度的利用百分之二十的定金法則,讓購房者因違約,損失掉百分之二十。

  • 2 # 老_啊_陳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很尖銳,為什麼這樣說呢?首先是房產開發不是一般人能幹的,因買賣房產生了矛盾,就是上告,也不會定性為詐騙。如果是個人一房多賣,定性必須是詐騙。其次開發商一房多賣,就是為利益最大化。出現這種情況的都是期房,前期投資預算和銷售預算沒有看好,到銷售後期,市場行情高出預算照成了這樣的結果。

  • 3 # 佛系知了

    也有可能涉嫌詐騙!

    近幾年來或者十幾年來,隨著房地產業的蓬勃發展,以及房產中介的興起,房價飆升、房產亂象頻發,一房多賣就是產生的房產亂象之一。

    對於一房多賣的情況,究竟是經濟糾紛還是詐騙?一般來說,於個人而言,個人(包括房產中介)一房多賣大多涉及“跑路”(即賣房給多人收款後捲款而逃),這種情況當然是詐騙,司法實踐中也有這種判例,比如以下圖片中的案例。

    但對於房產開發商而言,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較為複雜,原因也較為複雜。一般來說,大都是屬於經濟糾紛,但也有個別例外,即個別情況涉嫌詐騙罪。司法實踐中,一些開發商為了取得更多的週轉資金或者獲取更多的利潤,將正在建設的房屋進行一房多賣或者一房既賣又抵押,為此引起了訴訟。引起這種訴訟後,法院也是以商品房合同糾紛為案由進行審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合同糾紛。但凡事都不是絕對的,是不是開發商一房多賣都是經濟糾紛而不涉及詐騙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正如上面所說的,個人一房多賣收錢後“跑路”(捲款而逃)的可以認定詐騙罪,那開發商同樣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比如開發商的期房(即通常所說的樓花),開發商老闆開始為了吸引大量資金,也會一房多賣,但當後來資金鍊斷裂後,開發商老闆同樣會捲款而逃的可能。這種情況開發商老闆同樣面臨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可能!

  • 4 # 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也有確實構成詐騙的。透過相關事實和證據可以判斷,開發商以賣房為幌子,在簽約收費時就沒有真正履行的意向,目的就是騙取多個買家的購房款。當然,準確認定還是要綜合判斷。

    發生糾紛一定要及時處理,建議您第一時間帶齊材料預約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採取申請保全(查封房產)等措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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