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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梧桐38959

    古代的告狀方式

    古人如果要提起訴訟,都要向官府提供說明事實和請求的文書,這被稱為狀子,又叫狀紙、狀等。因此,打官司又稱為“告狀”。

    古時候的狀子,一般都不是當事人自己寫的,而是請書吏代寫。書吏大多是官府幕僚或落魄文人,有一定的寫作技能,也精通法律條文,自然擅長寫狀。

    除了一般的告狀外,如果當事人認為官府處理不公,或者官府不受理,往往會“告地狀”,即在市集等公共場合展示自己的狀子,請眾人作公斷;或者是“告御狀”,即越級上告,直至向中央政府提交狀子,也就是請求皇帝親自處理。

    但是,“告地狀”和“告御狀”一般都很難實現。因為“告地狀”會面臨被官府查禁的危險,而“告御狀”,如果沒有門路的話,狀子根本達不到皇帝手中,更別說受理案情了。但有的人會在上級官員出巡時,攔住車駕告狀,有時也能解決問題。

    古代的喊冤方式

    擊登聞鼓喊冤、攔駕喊冤、臨刑喊冤,合稱為古代“喊冤三法”。

    其一,擊登聞鼓喊冤。

    這是吏民擊鼓喊冤的一種方式。古代,皇宮的左側置有一大鼓,有冤者(往往是蒙冤被押犯的家屬)可擊鼓喊冤,由官員加以記錄上奏。這種制度起於漢朝,而且為以後歷代所效法,並不斷完善。宋代時,還專門設有登聞鼓院,受理吏民申告冤枉。明、清也有,並且規定,如果吏民擊鼓申冤被認為確係冤案,則由通政司奏請昭雪,否則,就認為越級上訴,由通政司送刑部加一等治罪。

    其二,攔駕喊冤。

    其三,臨刑喊冤。

    一般是被執行死刑的人在臨刑時喊冤,以求監斬官明察申冤。這種喊冤,在封建社會大多不被監斬官所理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畫江湖之不良人》中,黑白無常可以死而復活,那麼身為他們師傅的鬼王會不會也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