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驗收入庫應計入原材料科目。
1、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材料已入庫,發票已開來,就是貨款未付,涉及到原材料
應交稅金和應付賬款科目:
借:原材料-某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單位
二、原材料賬戶:
1、賬戶性質:資產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材料實際成本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包括各種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配件、燃料等,不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外購商品。
3、賬戶結構:借方記增加,登記已驗收入庫的材料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運雜費);貸方記減少,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餘額在借方,表示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4、明細賬戶:按原材料的保管地點、類別設定二級科目,按材料的品種和規格設定明細賬。
擴充套件資料: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採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自制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出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一、材料驗收入庫應計入原材料科目。
1、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材料已入庫,發票已開來,就是貨款未付,涉及到原材料
應交稅金和應付賬款科目:
借:原材料-某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單位
二、原材料賬戶:
1、賬戶性質:資產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材料實際成本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包括各種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配件、燃料等,不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外購商品。
3、賬戶結構:借方記增加,登記已驗收入庫的材料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運雜費);貸方記減少,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餘額在借方,表示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4、明細賬戶:按原材料的保管地點、類別設定二級科目,按材料的品種和規格設定明細賬。
擴充套件資料: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採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自制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出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