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觸和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都應屬於涉密人員。
(2)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概括起來包括以下方面:?
a.製作屬於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及其他物品和屬於國家秘密的裝置及產品(以下簡稱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製作密件、密品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必須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進行,嚴禁將密件、密品委託給私營企業、外國企業、外資企業和個體戶製作;要嚴格按照批准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須按照相關的定密規定和保密期限、密級標定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做出標識,報保密管理部門後,由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製作過程中形成的中間材料和殘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簽發稿、清樣或半成品、底片、廢品等,凡需儲存的,必須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樣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儲存的,按密件、密品規定及時銷燬。?
b.收發、傳遞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收發密件、密品都必須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分發必須嚴格按規定的範圍分發,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傳遞、運輸密件、密品必須交由專門的部門(如機要通訊、機要交通部門等),不得透過普通郵政郵寄或交給無關人員捎帶;自己傳遞、運輸時,要選擇安全的交通線路和交通工具,採取嚴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郵寄、攜運密件、密品時必須透過外交信使傳遞或按有關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規定辦理。?
c.使用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嚴格按規定的使用範圍辦理,不得擅自擴大。閱讀密件必須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進行,傳閱密件應有登記手續,不得由傳閱人直接橫傳給他人,不得擅自留存傳閱的密件。傳達密件內容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裝置。必須對聽傳達的人員規定保密紀律,對是否可以記錄、錄音、錄影應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時,應當持有效證件,履行借用手續,用畢後及時歸還。?
d.複製、摘抄、彙編密件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複製密件必須經制發機關批准。非機要部門不得影印密碼電報。禁止在無《國家秘密載體複製許可證》的營業單位複製密件。影印密件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影印件視同原件管理,複製密件或者摘錄、引用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不得擅自改變原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彙編國家秘密檔案,需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
e.攜帶密件、密品外出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1)一般情況下,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觸和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都應屬於涉密人員。
(2)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概括起來包括以下方面:?
a.製作屬於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及其他物品和屬於國家秘密的裝置及產品(以下簡稱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製作密件、密品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必須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進行,嚴禁將密件、密品委託給私營企業、外國企業、外資企業和個體戶製作;要嚴格按照批准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須按照相關的定密規定和保密期限、密級標定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做出標識,報保密管理部門後,由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製作過程中形成的中間材料和殘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簽發稿、清樣或半成品、底片、廢品等,凡需儲存的,必須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樣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儲存的,按密件、密品規定及時銷燬。?
b.收發、傳遞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收發密件、密品都必須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分發必須嚴格按規定的範圍分發,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傳遞、運輸密件、密品必須交由專門的部門(如機要通訊、機要交通部門等),不得透過普通郵政郵寄或交給無關人員捎帶;自己傳遞、運輸時,要選擇安全的交通線路和交通工具,採取嚴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郵寄、攜運密件、密品時必須透過外交信使傳遞或按有關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規定辦理。?
c.使用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嚴格按規定的使用範圍辦理,不得擅自擴大。閱讀密件必須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進行,傳閱密件應有登記手續,不得由傳閱人直接橫傳給他人,不得擅自留存傳閱的密件。傳達密件內容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裝置。必須對聽傳達的人員規定保密紀律,對是否可以記錄、錄音、錄影應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時,應當持有效證件,履行借用手續,用畢後及時歸還。?
d.複製、摘抄、彙編密件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複製密件必須經制發機關批准。非機要部門不得影印密碼電報。禁止在無《國家秘密載體複製許可證》的營業單位複製密件。影印密件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影印件視同原件管理,複製密件或者摘錄、引用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不得擅自改變原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彙編國家秘密檔案,需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
e.攜帶密件、密品外出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