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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家二哥

    這個問題要看你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有多大,在社會上有沒有帶來負面的影響。一個單項工程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以上,讓你來賠,你也賠不起呀。

    96年我們單位承接了一項工業廠房的施工任務,由於該專案技術經理,工作失誤,把幾十個柱子的標高給看錯了,整個廠房的柱子矮了十公分。當時設計部門和甲方非常不滿意,要求打掉重新再施工……當時這件事情在這個地區影響非常大,許多同行在茶餘飯後,都把這個事情當做熱議的話題。

    總公司為了挽回影響,杜絕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給予當事人降級,撤銷專案技術經理職務,留廠檢視一年的處分。此事如果發生在現在,當事人可能就會被開除啦!

    現在許多企業都改製為股份制有限公司,雖然樓主並沒有說明造成的損失有多大,但是許多企業對於這類的事情是不會容忍的。按照《勞動合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這屬於給這單位造成了重大的影響和損失。

    所以,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就無法延續下去啦,如果你們單位只有你一個人,從事這個專案的研發,而且是團隊的核心領導人,整個流程離不開你,你有可能會被留下。等這項工作完成以後,單位也會重新考慮你的工作安排。如果單位不想留用你,單位也不會給你經濟補償的。

    正規的企業會按照《勞動合同法》來執行的,小型企業和私企就難說啦。

  • 2 # 朱禮華談勞動仲裁

    你的問題包括了以下幾個要點:

    1、你有過錯導致專案延期

    2、公司提前5-6天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我們倒過來分析你的問題。

    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這個問題取決於三個要素:

    1、你是否存在過錯;

    2、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對此有明確規定;

    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否合法;

    簡單來說,如果你公司的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若因員工過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且有明確金額),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就是沒有問題的,但還需要履行解除的合法程式,比如先告知工會、書面告知員工等。

    回到你的問題,可以發現,其實和提前幾天通知是沒有關係的!如果是合法辭退的,當天通知你立即走人也沒有問題,如果是違法辭退的,提前30天通知也不行!

    最後告訴你,如果是合法辭退的,你無法主張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辭退的,你可以主張相當於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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