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此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和軍隊建設發展新形勢,著力最佳化結構、理順關係、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計程車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計程車官隊伍。改革堅持戰鬥力標準,把提高士官隊伍建設質量、增強資訊化條件下部隊作戰能力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創新發展,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士官隊伍建設的特點規律,在研究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上提出新對策;堅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重點與一般的關係。
此次改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
第一,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計程車官,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第二,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階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階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第三,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階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第四,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資訊科技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註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階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計程車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階計程車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鑑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第七,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方案》指出,此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和軍隊建設發展新形勢,著力最佳化結構、理順關係、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計程車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計程車官隊伍。改革堅持戰鬥力標準,把提高士官隊伍建設質量、增強資訊化條件下部隊作戰能力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創新發展,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士官隊伍建設的特點規律,在研究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上提出新對策;堅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重點與一般的關係。
此次改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
第一,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計程車官,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第二,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階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階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第三,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階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第四,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資訊科技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註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階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計程車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階計程車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鑑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第七,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