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英尺10英寸。英制與公制換算單位:1英寸=2.54CM,1英尺=12英寸;由此可知:178CM/2.54=70.08約等於70英寸,即5英尺10英寸。在大多數國家裡,英尺及其倍數和分數已分別被公制單位的米所取代。在少數幾個國家裡,仍沿用英尺,但還是用米來作註釋,美國在1959年將英尺定為30.48釐米。英寸在荷蘭語中的本意是大拇指,一英寸就是指甲底部普通人拇指的寬度。當然人的大拇指的寬度也是長短不一的。14世紀時,英皇愛德華二世頒佈了“標準合法英寸”。其規定為:從大麥穗中間選擇三粒最大的麥粒並依次排成一行的長度就是一英寸。擴充套件資料:常用的單位換算:1釐米=10毫米=10000微米=10000000奈米=0.1分米=0.01米=0.00001千米(附:俗稱公分。);1 foot 英尺(呎) = 0.00018939393939394miles(英里)=12 inches 英寸(吋) = 30.48 centimetres(釐米)=0.3048meters(米) = 0.333333333333333333yard(碼);1mil=1/1000inch=0.00254cm=0.0254mm;1inch=1000mil=2.54cm=25.4mm;在英制裡,12英寸(吋)為1英尺(呎),36英寸為1碼,1英寸=25.4mm(數碼感應器)。
5英尺10英寸。英制與公制換算單位:1英寸=2.54CM,1英尺=12英寸;由此可知:178CM/2.54=70.08約等於70英寸,即5英尺10英寸。在大多數國家裡,英尺及其倍數和分數已分別被公制單位的米所取代。在少數幾個國家裡,仍沿用英尺,但還是用米來作註釋,美國在1959年將英尺定為30.48釐米。英寸在荷蘭語中的本意是大拇指,一英寸就是指甲底部普通人拇指的寬度。當然人的大拇指的寬度也是長短不一的。14世紀時,英皇愛德華二世頒佈了“標準合法英寸”。其規定為:從大麥穗中間選擇三粒最大的麥粒並依次排成一行的長度就是一英寸。擴充套件資料:常用的單位換算:1釐米=10毫米=10000微米=10000000奈米=0.1分米=0.01米=0.00001千米(附:俗稱公分。);1 foot 英尺(呎) = 0.00018939393939394miles(英里)=12 inches 英寸(吋) = 30.48 centimetres(釐米)=0.3048meters(米) = 0.333333333333333333yard(碼);1mil=1/1000inch=0.00254cm=0.0254mm;1inch=1000mil=2.54cm=25.4mm;在英制裡,12英寸(吋)為1英尺(呎),36英寸為1碼,1英寸=25.4mm(數碼感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