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部分
(1)鏡座:是顯微鏡的底座,用以支援整個鏡體。
(2)鏡柱:是鏡座上面直立的部分,用以連線鏡座和鏡臂。
(3)鏡臂:一端連於鏡柱,一端連於鏡筒,是取放顯微鏡時手握部位。
(4)鏡筒:連在鏡臂的前上方,鏡筒上端裝有目鏡,下端裝有物鏡轉換器。
(5)物鏡轉換器(旋轉器):接於稜鏡殼的下方,可自由轉動,盤上有3-4個圓孔,是安裝物鏡部位,轉動轉換器,可以調換不同倍數的物鏡,當聽到碰叩聲時,方可進行觀察,此時物鏡光軸恰好對準通光孔中心,光路接通。
(6)鏡臺(載物臺):在鏡筒下方,形狀有方、圓兩種,用以放置玻片標本,中央有一通光孔,我們所用的顯微鏡其鏡臺上裝有玻片標本推進器(推片器),推進器左側有彈簧夾,用以夾持玻片標本,鏡臺下有推進器調節輪,可使玻片標本作左右、前後方向的移動。
(7)調節器:是裝在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調節時使鏡臺作上下方向的移動。
①粗調節器(粗螺旋):大螺旋稱粗調節器,移動時可使鏡臺作快速和較大幅度的升降,所以能迅速調節物鏡和標本之間的距離使物象呈現於視野中,通常在使用低倍鏡時,先用粗調節器迅速找到物象。
②細調節器(細螺旋):小螺旋稱細調節器,移動時可使鏡臺緩慢地升降,多在運用高倍鏡時使用,從而得到更清晰的物象,並藉以觀察標本的不同層次和不同深度的結構。
2.照明部分
裝在鏡臺下方,包括反光鏡,集光器。
(1)反光鏡:裝在鏡座上面,可向任意方向轉動,它有平、凹兩面,其作用是將光源光線反射到聚光器上,再經通光孔照明標本,凹面鏡聚光作用強,適於光線較弱的時候使用,平面鏡聚光作用弱,適於光線較強時使用。
(2)集光器(聚光器)位於鏡臺下方的集光器架上,由聚光鏡和光圈組成,其作用是把光線集中到所要觀察的標本上。
①聚光鏡:由一片或數片透鏡組成,起匯聚光線的作用,加強對標本的照明,並使光線射入物鏡內,鏡柱旁有一調節螺旋,轉動它可升降聚光器,以調節視野中光亮度的強弱。
②光圈(虹彩光圈):在聚光鏡下方,由十幾張金屬薄片組成,其外側伸出一柄,推動它可調節其開孔的大小,以調節光量。
3.光學部分
(1)目鏡:裝在鏡筒的上端,通常備有2-3個,上面刻有5×、10×或15×符號以表示其放大倍數,一般裝的是10×的目鏡。
(2)物鏡:裝在鏡筒下端的旋轉器上,一般有3-4個物鏡,其中最短的刻有“10×”符號的為低倍鏡,較長的刻有“40×”符號的為高倍鏡,最長的刻有“100×”符號的為油鏡,此外,在高倍鏡和油鏡上還常加有一圈不同顏色的線,以示區別。
顯微鏡的放大倍數是物鏡的放大倍數與目鏡的放大倍數的乘積,如物鏡為10×,目鏡為10×,其放大倍數就為10×10=100。
當把待觀察物體放在物鏡焦點外側靠近焦點處時,在物鏡後所成的實像恰在目鏡焦點內側靠近焦點處,經目鏡再次放大成一虛像。觀察到的是經兩次放大後的倒立虛像。
1.機械部分
(1)鏡座:是顯微鏡的底座,用以支援整個鏡體。
(2)鏡柱:是鏡座上面直立的部分,用以連線鏡座和鏡臂。
(3)鏡臂:一端連於鏡柱,一端連於鏡筒,是取放顯微鏡時手握部位。
(4)鏡筒:連在鏡臂的前上方,鏡筒上端裝有目鏡,下端裝有物鏡轉換器。
(5)物鏡轉換器(旋轉器):接於稜鏡殼的下方,可自由轉動,盤上有3-4個圓孔,是安裝物鏡部位,轉動轉換器,可以調換不同倍數的物鏡,當聽到碰叩聲時,方可進行觀察,此時物鏡光軸恰好對準通光孔中心,光路接通。
(6)鏡臺(載物臺):在鏡筒下方,形狀有方、圓兩種,用以放置玻片標本,中央有一通光孔,我們所用的顯微鏡其鏡臺上裝有玻片標本推進器(推片器),推進器左側有彈簧夾,用以夾持玻片標本,鏡臺下有推進器調節輪,可使玻片標本作左右、前後方向的移動。
(7)調節器:是裝在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調節時使鏡臺作上下方向的移動。
①粗調節器(粗螺旋):大螺旋稱粗調節器,移動時可使鏡臺作快速和較大幅度的升降,所以能迅速調節物鏡和標本之間的距離使物象呈現於視野中,通常在使用低倍鏡時,先用粗調節器迅速找到物象。
②細調節器(細螺旋):小螺旋稱細調節器,移動時可使鏡臺緩慢地升降,多在運用高倍鏡時使用,從而得到更清晰的物象,並藉以觀察標本的不同層次和不同深度的結構。
2.照明部分
裝在鏡臺下方,包括反光鏡,集光器。
(1)反光鏡:裝在鏡座上面,可向任意方向轉動,它有平、凹兩面,其作用是將光源光線反射到聚光器上,再經通光孔照明標本,凹面鏡聚光作用強,適於光線較弱的時候使用,平面鏡聚光作用弱,適於光線較強時使用。
(2)集光器(聚光器)位於鏡臺下方的集光器架上,由聚光鏡和光圈組成,其作用是把光線集中到所要觀察的標本上。
①聚光鏡:由一片或數片透鏡組成,起匯聚光線的作用,加強對標本的照明,並使光線射入物鏡內,鏡柱旁有一調節螺旋,轉動它可升降聚光器,以調節視野中光亮度的強弱。
②光圈(虹彩光圈):在聚光鏡下方,由十幾張金屬薄片組成,其外側伸出一柄,推動它可調節其開孔的大小,以調節光量。
3.光學部分
(1)目鏡:裝在鏡筒的上端,通常備有2-3個,上面刻有5×、10×或15×符號以表示其放大倍數,一般裝的是10×的目鏡。
(2)物鏡:裝在鏡筒下端的旋轉器上,一般有3-4個物鏡,其中最短的刻有“10×”符號的為低倍鏡,較長的刻有“40×”符號的為高倍鏡,最長的刻有“100×”符號的為油鏡,此外,在高倍鏡和油鏡上還常加有一圈不同顏色的線,以示區別。
顯微鏡的放大倍數是物鏡的放大倍數與目鏡的放大倍數的乘積,如物鏡為10×,目鏡為10×,其放大倍數就為10×10=100。
當把待觀察物體放在物鏡焦點外側靠近焦點處時,在物鏡後所成的實像恰在目鏡焦點內側靠近焦點處,經目鏡再次放大成一虛像。觀察到的是經兩次放大後的倒立虛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