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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398467524303

    不可以按層來分工。 所謂層是一種橫向的“邏輯”結構。並沒有實際存在一個物理邊界,而且分層只是為了在編碼的時候,用來衡量某些程式碼放在那個邏輯層上。換句話說,分層只是在編碼的時候樹立其一個考慮問題的模式。如果按一般MVC的分割層次關係。那麼實際功能往往是從介面輸入(View層)- 邏輯程式碼處理(C層)- 資料讀寫(Model層),最終還是會回到介面層。如果按層分工的話,就要每個人要求理解所有的實際功能需求在自己負責的那個層所需要做的工作。同時還要進行抽象。這樣的做法絕對是讓人絕望的。真正編碼的時候,最容易入手和理解的,就是從實際功能需求出發。然後每個成員分配功能需求去實現編碼,同時有人負責總體架構維護。實際功能的實現,在整個程式碼結構中,是縱向的。雖然程式碼會貫穿全部的框架,只要有一個成員能夠總體負責和控制框架設計,那麼一些程式碼越界,比如View程式碼放到C層,或者是一些重複程式碼,相似程式碼的編寫都可以透過重構的方式消除掉。最關鍵的是,編碼的成就感。按需求出發,開發人員會有足夠的成就感。“哇,做好一個功能。哇哦,又做好一個功能。哦哦,又完成一個功能,我好牛逼啊。”如果按層分工,多半會這樣“靠,我要的這個函式,你還沒有寫好” --View層“NND,我這個函式不是這樣呼叫的” -- C層“你們傳遞的資料格式是不對的” -Model層就醬,自己選吧。HO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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