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從法規上看,自己離職肯定是不能辦理失業金的,但也不是不可能。但我們先得了解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麼,而在這中間,至少有兩個環節是由公司決定!
一、失業保險累計要繳滿12個月以上;
二、非本人原因離職;
三、要去辦理失業登記,並且有再次就業的意願。
能否辦理失業登記,並領取失業金,關鍵是有上面的第二點決定,而公司在這點中起到關鍵作用。
一、公司必須給員工開具非本人原因離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離職證明);
二、公司在給員工停繳社保時的停繳原因必須為“非本人原因”。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故意不配合這兩項,我們是沒辦法去辦理失業保險的,則必須去申請勞動仲裁併起訴到法院才能解決。
如果員工自己離職又想要辦理領取失業金,那只有公司在這兩個環節配合員工才能領取。但對於公司來說,就存在勞動爭議的風險。因為開具了非本人原因離職的離職證明,社保系統裡停繳原因又寫的是非本人原因。那麼本來是員工自己辭職的,這時候公司拿著這些證據,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說是公司違法辭退。這就是公司要承擔的風險,所以很多公司也不會這樣去做。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關於這個問題,從法規上看,自己離職肯定是不能辦理失業金的,但也不是不可能。但我們先得了解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麼,而在這中間,至少有兩個環節是由公司決定!
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一、失業保險累計要繳滿12個月以上;
二、非本人原因離職;
三、要去辦理失業登記,並且有再次就業的意願。
能否辦理失業登記,並領取失業金,關鍵是有上面的第二點決定,而公司在這點中起到關鍵作用。
公司在員工辦理領取失業金中間的關鍵兩個環節一、公司必須給員工開具非本人原因離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離職證明);
二、公司在給員工停繳社保時的停繳原因必須為“非本人原因”。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故意不配合這兩項,我們是沒辦法去辦理失業保險的,則必須去申請勞動仲裁併起訴到法院才能解決。
如果自己離職,但公司願意配合,也是可以的,不過公司存在風險如果員工自己離職又想要辦理領取失業金,那只有公司在這兩個環節配合員工才能領取。但對於公司來說,就存在勞動爭議的風險。因為開具了非本人原因離職的離職證明,社保系統裡停繳原因又寫的是非本人原因。那麼本來是員工自己辭職的,這時候公司拿著這些證據,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說是公司違法辭退。這就是公司要承擔的風險,所以很多公司也不會這樣去做。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