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部主要工作職責範圍
1、負責制訂小區內公共設施、建築物、裝置系統的管理規定;
2、負責新接管物業專案的供電、空調、給排水、消防、電梯、弱電系統及建築裝修專案的驗收和資料核實工作;
3、負責查驗使用者裝修報批手續及審批裝修方案、監督裝修方案的實施;
4、負責編制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計劃,負責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評審;
5、負責小區內的工程改造、裝置更新、方案及預算的編制並送有關部門評審;
6、負責對維修裝修專案、裝置的保養進行驗收,負責對裝置保養、維修、工程專案進行技術稽核;
7、負責所有裝置、設施系統(供電、空調、給排水、電梯、電話、衛星及有線電視、消防、計量等)的管理、執行、維修等;
8、配合客服中心做好使用者入住時房屋設施、裝置的交驗、記錄工作;
9、負責配合客服中心物管員派發的維修施工單;
10、負責小區內緊急情況的處理工作。
日常工作內容:
1. 在物業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做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2. 負責新專案物業的接管、驗收、移交工作,解決接管後的遺留工程問題;
3. 負責所轄物業公共區域內房屋主體及設施裝置(包括機電、消防、供電等主要裝置)的執行、保養、維修及安全檢查;
4. 負責裝置發生故障或者隱患時及時組織處理、檢修,確保各種裝置能正常使用,保證所管轄系統裝置處於優良的技術狀態;做到“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氣、不漏水)、“五良好”(使用效能良好、密封良好、潤滑良好、緊固良好、調整良好),故障裝置暫時無法修復時,工程主任及時透過客服告知顧客;
5. 負責所轄物業的各類工程圖紙、機電裝置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6. 負責整理編制轄區裝置、設施的臺帳、標識工作;
7. 負責維修工上門特約維修服務所收費用的稽核和維修質量監管;
8. 負責業主裝修申請的核查,以及協助開展裝修過程的現場檢查、監督管理和裝修後的驗收等;
9. 負責每月水、電費的計量、製表,彙總及專案轄區內的水電分攤工作,以及相關節能方案的提出與實施;
10. 負責工程部相關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的執行落實、修改,做好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上牆工作;
11. 負責對外委工程的工程核價,施工監督;
12. 負責稽核維修工具、材料的採購計劃及維修成本的預算;
13. 負責針對下屬員工的技術狀態和思想狀況,編制培訓計劃,經常對下屬員工進行職業道德、物業服務意識教育和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14. 負責組織、督導所屬員工積極開展工作;
15. 負責工程部人員的考勤、考核、人員選聘和技術指導;
16. 負責制定年度公共設施、裝置及房屋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維修與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17.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工程部主要工作職責範圍
1、負責制訂小區內公共設施、建築物、裝置系統的管理規定;
2、負責新接管物業專案的供電、空調、給排水、消防、電梯、弱電系統及建築裝修專案的驗收和資料核實工作;
3、負責查驗使用者裝修報批手續及審批裝修方案、監督裝修方案的實施;
4、負責編制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計劃,負責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評審;
5、負責小區內的工程改造、裝置更新、方案及預算的編制並送有關部門評審;
6、負責對維修裝修專案、裝置的保養進行驗收,負責對裝置保養、維修、工程專案進行技術稽核;
7、負責所有裝置、設施系統(供電、空調、給排水、電梯、電話、衛星及有線電視、消防、計量等)的管理、執行、維修等;
8、配合客服中心做好使用者入住時房屋設施、裝置的交驗、記錄工作;
9、負責配合客服中心物管員派發的維修施工單;
10、負責小區內緊急情況的處理工作。
日常工作內容:
1. 在物業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做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2. 負責新專案物業的接管、驗收、移交工作,解決接管後的遺留工程問題;
3. 負責所轄物業公共區域內房屋主體及設施裝置(包括機電、消防、供電等主要裝置)的執行、保養、維修及安全檢查;
4. 負責裝置發生故障或者隱患時及時組織處理、檢修,確保各種裝置能正常使用,保證所管轄系統裝置處於優良的技術狀態;做到“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氣、不漏水)、“五良好”(使用效能良好、密封良好、潤滑良好、緊固良好、調整良好),故障裝置暫時無法修復時,工程主任及時透過客服告知顧客;
5. 負責所轄物業的各類工程圖紙、機電裝置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6. 負責整理編制轄區裝置、設施的臺帳、標識工作;
7. 負責維修工上門特約維修服務所收費用的稽核和維修質量監管;
8. 負責業主裝修申請的核查,以及協助開展裝修過程的現場檢查、監督管理和裝修後的驗收等;
9. 負責每月水、電費的計量、製表,彙總及專案轄區內的水電分攤工作,以及相關節能方案的提出與實施;
10. 負責工程部相關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的執行落實、修改,做好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上牆工作;
11. 負責對外委工程的工程核價,施工監督;
12. 負責稽核維修工具、材料的採購計劃及維修成本的預算;
13. 負責針對下屬員工的技術狀態和思想狀況,編制培訓計劃,經常對下屬員工進行職業道德、物業服務意識教育和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14. 負責組織、督導所屬員工積極開展工作;
15. 負責工程部人員的考勤、考核、人員選聘和技術指導;
16. 負責制定年度公共設施、裝置及房屋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維修與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17.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