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808854136451

    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22點或至次日早6點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汙染。如果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這些範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

    根據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晝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噪音擾民限值:

    國家《城市區域噪聲標準》中,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階賓館區,晝間50dB(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

    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

    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晝間70dB、夜間55dB。

    如果你居住區域內的噪音超過法定標準,則製造噪音的單位和個人屬於噪音擾民,你可透過以下幾種方式來救濟:

    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報警

    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音排放及作業時間。

    在實踐中,我們建議最好是雙方能協商一致處理問題,如果實在協商不了,噪音給你帶來困擾甚至損失的,可以透過訴訟來維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路燈的象徵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