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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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解憂心理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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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豫北小超人
或許不叫忘記,而是淡然。我一朋友分手8年了,時不時還想著對方。
意外的是,在他有了孩子後,過去的竟然慢慢的飄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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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ummer14528
我覺得兩三年就夠了,如果是下定決心想要去忘的話。
從前我也很固執的認為,既然刻骨銘心,那麼應該是再怎麼都不會忘的,但終究是抵不過時間的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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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棠-無香
刻骨銘心的愛情,怎麼可能忘得了,只不過把那段感情放在心底,強忍著不去想。但是,一旦聽到一首曾經在一起時聽過的歌,都會勾起所有的回憶,過往的點點滴滴滴,又會像電影般出現在腦海裡。
過去和他呆過的城市,只要提起,又會想起那時的時光,那些熟悉的街道,他愛吃的菜,所有跟他有關的一切,都會想起,做夢還能偶爾夢見他。這輩子都忘不掉的了,只能慢慢習慣沒有他的日子。畢竟生活還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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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七涼七世
真正愛過的二個人的愛情,怎麼可能說忘掉就忘得了,只不過把曾經那段感情放在心底,強忍著讓自己不去想。在時間裡沉淪!但是,一旦聽到一首曾經在一起時聽過的歌,或者去到曾經一起走過的地方!都會勾起所有的回憶,過往的點點滴滴滴,又會像電影般出現在腦海裡。
很多人以為剛失戀的時候是最痛苦的,其實不是,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你慢慢意識到這個人是真的離開了你的生活,分手後是怎麼熬過去的,我想大概就是慢慢的把他放進了心裡,慢慢淡忘了,但是在夜深人靜放下手機的那一刻,還是會想起有這麼一個人,有時候總有一個感覺,好像註定一個人過一輩子了。
真正的“遺忘”是徹底的接納!
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為什麼想忘記呢?
那也是自己過去啊!
林徽因還不寫過那感人的《別丟掉》麼!
別丟掉
這一把過往的熱情,
現在流水似的,
輕輕
在幽冷的山泉底,
在黑夜,在松林,
嘆息似的渺茫,
你仍要儲存著那真!
一樣是月明,
一樣是隔山燈火,
滿天的星,
只有人不見…
《別丟掉》是林徽因寫於1932年,為紀念徐志摩遇難逝世一週年。
過去有自己的投入,有自己的幸福!
現在不能在一起,可能很苦惱很傷心,想忘記,
其實,我們有很多辦法處理。
01真正的“遺忘”是徹底的接納!
對於過去的,那也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我們接納它,允許它存在。
自己承擔自己的責任,對方承擔對方的責任。
02蘇格拉底似的智慧和心態蘇格拉底說:“去感謝那個拋棄你的人,為她祝福。”
失戀者:“為什麼?”
蘇格拉底:“因為她給了你忠誠,給了你尋找幸福的新的機會。”
董卿:這個時代最高階的炫富,是家庭和睦。
03例外當好有些糟糕的就不要多想了,那是自尋煩惱。可是如果自己在成長,也就豁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