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通則》與《2000通則》相比主要區別如下:
1、貿易術語的數量由原來的13種變為11種。
2、刪除INCOTERMS2000中四個D組貿易術語,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
3、新增加兩種D組貿易術語,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與DAP(DeliveredAtPlace)。
4、貿易術語分類由四級變為兩類。
5、使用範圍的擴大至國內貿易合同。
6、電子通訊方式被2010通則賦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2010通則》與《2000通則》相比主要區別如下:
《2010通則》與《2000通則》相比主要區別如下:
1、貿易術語的數量由原來的13種變為11種。
2、刪除INCOTERMS2000中四個D組貿易術語,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
3、新增加兩種D組貿易術語,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與DAP(DeliveredAtPlace)。
4、貿易術語分類由四級變為兩類。
5、使用範圍的擴大至國內貿易合同。
6、電子通訊方式被2010通則賦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1、貿易術語的數量由原來的13種變為11種。
2、刪除INCOTERMS2000中四個D組貿易術語,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
3、新增加兩種D組貿易術語,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與DAP(DeliveredAtPlace)。
4、貿易術語分類由四級變為兩類。
5、使用範圍的擴大至國內貿易合同。
6、電子通訊方式被2010通則賦予完全等同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