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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是湯圓啦

    拋開有沒有領結婚證不說,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行為啊,和有沒有結婚證有什麼關係?強姦罪裡面又沒有說夫妻關係不構成此罪

  • 2 # 小茗同學671

    為什麼要結婚呢?粗俗一點說,婚姻的前提是,男的要日女的,女的很樂意男的日,並且彼此都在乎對方,想和對方過完下半輩子。然後把這種願望以婚姻的形式結成一個契約。我們稱之為結婚。

    以上的情況可能是女方騙婚,男方強姦。

  • 3 # 影視留痕

    本人看法是雖未領證。但舉行婚禮。以成事實婚姻。發生關係應不構成強姦罪!如果女方蓄意騙婚硬要告男的強姦罪。那也要先判女方詐騙罪騙婚。

  • 4 # XY76160

    結婚是按照有沒有領取合法有效的結婚證來判定的。舉行結婚儀式,僅僅是地方風俗,不是法律結婚規定的要式條件。也就是說沒有領取結婚證與對方強行發生性行為的構成了強姦罪。由於強姦罪是告訴才處理案件,當事人不告發不報案,國家也不管。

  • 5 # 面朝大海春暖花開6624

    強不強姦很好判定,只要違背婦女意願就是,結不結婚,,有沒有結婚證,是不是男女朋友都不是強姦罪的客觀條件,記住強姦罪的條件,一是物件是女人,二是違背婦女意願就構成了,簡單不,你知道不知道是不是強姦,就看這倆,受侵犯物件是不是女人,女人願不願意

  • 6 # 貴山貴水龍阿哥

    舉行結婚儀式,是名義上的夫妻了;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

    不管是名義上夫妻還是合法夫妻,在違背婦女的意願下強行性生活,都屬於強姦。在違背婦女的意願下進行性生活,可判3到10年。

  • 7 # 飛鷹129573245

    在農村很多地方,舉行了結婚儀式就視為結婚了。我想問一下女方,你知不知道舉行了結婚儀式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即然你不願和男方發生性關係,可為什麼又與男方舉行結婚儀式?是強迫的嗎?還是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我認為該案情錯綜複雜,再沒有調查的情況下判男方強姦罪是不妥的判定!

  • 8 # 年輕時的哥決對風流

    不會的,1是本人也願意與他人結婚。2是三親六戚也同意他她倆結婚,加之鄰居街訪也是證婚人,所以她他倆就該睡在一起完成大人乾的活,而且必須配合。

  • 9 # 眾國興

    我看問題直觀,簡單,就你所說算不算強姦一詞,我直觀告訴你,1:如果完事之後你還和他常在一起,就不算強姦,2,反之,一次之後,你不和他過了,離開這個家,告了,就算強姦,但根據你說的情況,會以教育為主,除罰較輕。《淺智略談,》零點。

  • 10 # 鑫旺居裝飾老賈

    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就構成強姦罪。因為雙方沒有領證就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即使辦了儀式擺了酒席也是枉然。退一步來講,即使是合法夫妻。如果在違背女方意願下強行發生性關係,自然會構成婚內強姦,是要受到法律懲罰的。所以說有些事情一定要是雙方你情我願才好,衝動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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