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背叛猶如經歷一次煉獄

    民法典能約束小三不敢去撲有錢有前程的已婚男人嗎?婚外的小三懷了私生子能禁止,或者否定,他們不能和婚生子有同等權利嗎?

  • 2 # Farewell20191210

    我老公和第三者同居,第三者經常騷擾我和家人,逼我們離婚,法院說認定不了重婚罪,對第三者也沒有任何制裁!所以第三者和出軌渣男必須入刑才能減少離婚率!保護家庭,保護婚姻,保護合法妻子的權益!

  • 3 # 現在聽歌001

    現在離婚率表面上是低了,因為我們這邊實行電話預約,每天最多辦理離婚10個!看似離婚率低了,其實一點都沒有低

  • 4 # 丶小柚子呀

    不管法律怎麼樣怎麼完善,還是福利制度怎麼樣,不婚是人類自由的必定的終點,生育這個任務還是由政府接手的好,專門的生育機構,不管你接不接受,我感覺這都是必定的程序,

  • 5 # 每天好運爆棚

    先把婚內出軌、家暴、非法跟他人同居者納入刑法再說吧!再者就是現在很多婆家特別喜歡管閒事,還特別喜歡作死呢?

  • 6 # 歲月蝕去老魂魄兮

    我就想知道,現在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如果是女方家買車買房照顧孩子,男方傢什麼都沒有,還故意隱瞞財產,這個怎麼判?

  • 7 # 這兒比較清淨

    民法典跟離婚率有什麼關係?離婚率高低能說明什麼問題呢?真正的實現男女平等就應該取消結婚,各自追求人性的解放,需要加強的是兒童保護法,保證兒童有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 8 # 吳兵律師

    民法典確定了二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其中,協議離婚中“冷靜期”的規定,對於降低離婚率應該能夠起到一定作用。

    一、民法典關於協議離婚“冷靜期”的規定

    《民法典》第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

    一是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而不適用訴訟離婚;

    二是遞交協議離婚申請有30天的冷靜期,當事人可以隨時撤回離婚申請;

    三是婚姻登記機關發放離婚證的時間必須是申請離婚屆滿30日,如果當事人沒有親自領取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二、解析離婚“冷靜期”的法律意圖

    民法典頒佈之前,雖然也有二種離婚方式: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但在當時的條件下,協議離婚非常便捷,只要男女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且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沒有爭議,就可以立即辦理,沒有給予雙方充分的考慮時間和矛盾的緩和時間。這裡不排除不冷靜處理離婚情況的發生。

    民法典現有的規定,一是讓離婚的程式繁瑣;二是給予雙方充分的冷卻矛盾的時間;三是給予雙方充分考慮時間。其目的就是讓婚姻雙方更仔細想想如何處理二個人的關係。

  • 9 # 老來學998

    婚姻法要與時俱進,要與社會主義人權相適應,而不是與資本主義財權法相適應。資本主義是財權高於人權。社會主義是人權高於財權。何謂高?就是社會主義中財權服從人權。如果財權與人權有糾紛,先保人權。這就是中國傾全國之財力保抗疫勝利減少死亡的原因。與美國正好相反。婚姻是血肉結合,是人權結合,遠高於財權。財權在家庭中合二為一,如肉體融合一樣,不能存在婚外財產。也就是說,你有家外財產你就有二心。女人成家是身體變形,生育全程,貢獻人權全部,離婚對女性極不利。由於財權引起男性二心,對女性人權不利,女性旡安全感,所以,在知識經濟時代,在資本主義婚姻制度中必然少成家安全。供研究法律人參考。

  • 10 # 我是小甘

    《民法典》實施以來,離婚率能不能降低。

    這個問題,本人認為,《民法典》的離婚章,只是立法怎樣判斷離婚標準和執法而已。

    但是並不能阻止或者降低夫妻某方提出離婚的態度。

    如果對方某一方確實需要離婚,《民法典》也不能阻止對方離婚,該判離婚的,還是判離婚。

    不過《民法典》的離婚章,可以有效阻止或者減少女方以結婚為理由,然後再提出離婚,想瓜分男家的財產或者想強佔男方的彩禮作為法律依據,由法院判斷女方退還男方的利益等。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而男方同時也可以以《民法典》的離婚章,要求法院幫助男方追回女方所要的彩禮等,這樣做既可以震懾女方以結婚為理由,有意提出離婚,又可以避免損害男方的利益,從而保護了男方因婚致貧,所帶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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