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式編制和批准的城市規劃,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頒佈的城市規則法規和具體規定,採用行政的、社會的、法制的、經濟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統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導和調節城市的各項建設事業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實施。通俗地講,就是透過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規劃,依法安排各項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活動,把城市規劃落實在城市土地上,變為現實。《城市規劃法》第四章“城市規劃的實施”具體闡明瞭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在這裡,扼要地把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歸納為如下三個方面:
(1)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規劃的核心內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是實現城市規劃的基礎。城市土地利用得當與否,直接影響城市合理佈局、環境質量和城市形態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城市規劃能否順利實施的致命點。如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對城市土地的利用進行嚴格控制,城市規劃就難以落實,當然就更談不上按照城市規劃實行統一的建設了;因此,城市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首要任務和極其重要的內容。
城市規劃是確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據。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就是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賦予的控制手段,保證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學合理和節約原則的實現。為城市土地的徵用、規劃和具體使用提供依據和創造先決條件。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重點是要嚴格控制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的選址、定點,使之符合城/考/試大/市規劃。主要制約手段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凡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選址定點,並按法定程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否則不得以任何藉口使用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概括地說,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參與法定的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式,對於國家確定建設的、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大、中型建設專案的選址、定點提出具體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規劃,這類專案計劃任務書的報批,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選址意見書;二是根據法定的管理審批程式,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土地,包括臨時用地,進行的各類建設專案,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持國家批准的有關檔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確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是指為了保證城市規劃區的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法定的審批程式,對於各類建設活動進行規劃管理。這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一項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概括地說,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就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規劃區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批准檔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要求,並審查有關規劃設計檔案和圖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其建設活動的合法性。
按照建設專案的型別/考/試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可以分為建築管理、道路管理、管線管理、臨時建設管理等幾大類。
各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型別的建設專案的特點和城市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不同的規劃技術要求和審批辦法。臨時建設工程必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式編制和批准的城市規劃,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頒佈的城市規則法規和具體規定,採用行政的、社會的、法制的、經濟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統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導和調節城市的各項建設事業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實施。通俗地講,就是透過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規劃,依法安排各項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活動,把城市規劃落實在城市土地上,變為現實。《城市規劃法》第四章“城市規劃的實施”具體闡明瞭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在這裡,扼要地把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歸納為如下三個方面:
(1)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規劃的核心內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是實現城市規劃的基礎。城市土地利用得當與否,直接影響城市合理佈局、環境質量和城市形態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城市規劃能否順利實施的致命點。如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對城市土地的利用進行嚴格控制,城市規劃就難以落實,當然就更談不上按照城市規劃實行統一的建設了;因此,城市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首要任務和極其重要的內容。
城市規劃是確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據。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就是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賦予的控制手段,保證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學合理和節約原則的實現。為城市土地的徵用、規劃和具體使用提供依據和創造先決條件。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重點是要嚴格控制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的選址、定點,使之符合城/考/試大/市規劃。主要制約手段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凡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選址定點,並按法定程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否則不得以任何藉口使用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概括地說,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參與法定的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式,對於國家確定建設的、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大、中型建設專案的選址、定點提出具體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規劃,這類專案計劃任務書的報批,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選址意見書;二是根據法定的管理審批程式,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土地,包括臨時用地,進行的各類建設專案,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持國家批准的有關檔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確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是指為了保證城市規劃區的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法定的審批程式,對於各類建設活動進行規劃管理。這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一項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概括地說,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就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規劃區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批准檔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要求,並審查有關規劃設計檔案和圖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其建設活動的合法性。
按照建設專案的型別/考/試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可以分為建築管理、道路管理、管線管理、臨時建設管理等幾大類。
各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型別的建設專案的特點和城市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不同的規劃技術要求和審批辦法。臨時建設工程必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許可證後,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