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這個詞,可以說已經不新鮮,但“小三”行為令人痛恨唾棄卻絲毫未衰!
縱觀現代社會,之所以“小三”一詞並不新鮮,是因為這類事太多了,多得令人傷心、令人心寒!
對比當今,在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旗幟下,“小三”卻多了起來。
若是互相過不到一起去,離婚完全可以,法律也是允許的,這屬於正常權利和自由。
“小三”的行為就不是這樣,還沒離婚,或者沒等到離婚,便插足別人的家庭生活,純屬於濫用所謂的“自由”,道德敗壞!
很想問一問,在日益注重精神文明的今天,偷竊違法,搶劫犯罪,但是偷情、奪愛,為何不以法律嚴懲呢?
“小三”這個詞,可以說已經不新鮮,但“小三”行為令人痛恨唾棄卻絲毫未衰!
縱觀現代社會,之所以“小三”一詞並不新鮮,是因為這類事太多了,多得令人傷心、令人心寒!
“小三”的行為,在古代是犯“七出”之一,是非常嚴重的過錯,輿論譴責,人們唾棄,社會不容!雖然這裡滲透著男尊女卑的思想,但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是約束了不良思想行為,純樸了民風,穩定了家庭。對比當今,在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旗幟下,“小三”卻多了起來。
其實,“小三”與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根本就是兩回事。若是互相過不到一起去,離婚完全可以,法律也是允許的,這屬於正常權利和自由。
“小三”的行為就不是這樣,還沒離婚,或者沒等到離婚,便插足別人的家庭生活,純屬於濫用所謂的“自由”,道德敗壞!
現代離婚率高、單親子女多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其主要原因,與“小三”的存在有著直接的關係。很想問一問,在日益注重精神文明的今天,偷竊違法,搶劫犯罪,但是偷情、奪愛,為何不以法律嚴懲呢?
有人說,經濟發展了,但人心卻不如從前了,若是我們對古代處以極刑的“小三”這類行為給予法律嚴懲,是不是能更好的警示人們,經濟再發展,民主再進步,道德修養永遠是做人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