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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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馬少年L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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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學1993
你好,我認為有以下幾種可能。
1.就好比吃飯吃飽了,啊的一聲,然後說爽。唱歌舒服了也要哦,耶。
3.演唱者忘詞了!!!
4.加強情感渲染力,將歌曲表達的情感直接傳到聽眾的心底。
5.使歌曲表演更生動
6.光唱歌詞未免太乾了,是時候調皮一下了
7.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也能從法律的角度說,作者是不是學法律學傻了,看你怎麼扯,我就不信,來,作者,你來一梭子。
8.好,真的要從法律角度說了,當哦,耶被寫進歌詞,並且歌詞已經創作完畢時,創作者獲得了作品的著作權,作者享有發表、出版、複製、發行等等一系列的權利,有的權利可以轉讓,但沒有轉讓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對於侵犯著作權的人,創作者享有物權法和債權法兩方面的救濟途徑,從物權法上來說,可以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銷燬庫存複製品影印件等等的權利。從債法上來說,可以對因此獲利的侵權者行使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9.法律是不是很有趣,法律其實與生活息息相關,我們身邊並不缺少法律事實,只是缺少發現其的眼光。
10.普法於眾,以法惠民,學法之道,此為根本。
可能啊,這有一個可能是整個旋律的走向的問題,唱完歌詞後有種沒有結束的感覺,所以需要一個語氣詞做結尾。還有一個這樣的詞起到一個情緒性的表達,和編曲結合起來會有更生動,更帶感的效果。我猜應該是這樣。再說了,只要是漢字,加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