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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軒逸箐風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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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靈兔寶寶
沒有什麼怎麼看,已經觸犯法律,屬於經濟犯罪類範疇,當然細節很多,絕不會是單一範疇,給女朋友個驚喜,真真是奇葩了,讀到博士,難道錢只是你的唯一格局嗎?
研究生段,法都不懂,才是最大的悲哀,以後進了社會恐怕也會自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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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水三心
博士生果然智力超群,腦洞大開;科研經費果然很好提取,錯漏百出
前段時間,有導師剝削學生的勞動力,導致學生走上絕路的新聞,現在,又有博士生騙取導師科研經費的新聞。這些,雖然都只是個別現象,但見微知著,看來,高校,已經需要花一些大力氣來進行整頓了。
博士生騙取科研經費,已經涉嫌多項罪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據《紅星新聞》報道,該博士生“利用技術手段私自偽造其論文指導教師朱萬成教授簽字和公章,騙取科研經費102181.8元”。那麼,該博士生的所作所為,無疑,違反校規,該校開除其學籍,是符合規範的。
但是,該校在處理這件事情上,並沒有完全依法,因為,這一事件,已經涉嫌違反《刑法》,應當做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大學也非法外之地,違法者,也應受到法律的懲治,才能以儆效尤。
具體來說,該博士生涉嫌違反《刑法》第第一百九十四條 【票據詐騙罪】第四款“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按照該條的規定,“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該博士生,私刻公章的行為,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所以,依校紀校規,開除學籍,還應交司法機關,予以審判,才能彰顯法治的威嚴。當然,刑罰本身不是目的,對於這種具有相當專業知識的人,還是應當懲戒結合,不要一棍子打死。
對於國內碩士博士的導師而言,在業內不成文的秘密是:
老師坑學生,老師片騙科研經費,這兩件事情是喜聞樂見的。對於東北大學博士生騙取老師的科研經費這樣的案例不多見,但是也不是沒有發生的可能。
之前聽度博士的朋友說,他們老師科研經費非常多每年都是幾千萬的經費,這些錢用來買實驗儀器或者實驗耗材用品等等,實驗室一個大師兄管理使用這些經費,一般比較小的花費可以自己決定去買就好了,大師兄可以決定在哪一家公司購買,所以就會出現一些公司給能夠買耗材決定權的人進行返點,這其實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學生光明正大的騙取科研經費,第一次聽說。一週能搞10萬也是很高能,我估計著他導師怎麼也是個億萬boss吧,怎麼說也有可能十個傑青、長江之類的、查了一看,導師有一個400萬的專案:
這個學生不是一次套取出來的,原本想給女朋友一個驚喜,沒想到是一個驚嚇:
年輕人,應該好好讀書,不要歪門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