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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女人為母則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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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CL奮鬥者
個人覺得因人而異,對於調皮的小朋友,可以適當的使用懲戒,而對於聽話乖巧的小朋友也可以以賞識,鼓勵教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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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築博士說注考
對於標題中所說的“懲戒權”感到很愕然,什麼時候有這種權利?懲戒權如果僅是批評教育,這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孩子成長有其規律,教育是遵循、研究這些規律,幫助、指導孩子成長。教育不能用同一個標準和模式壓制孩子的天性,不能從方便自己“管理”的角度對待。所謂的“懲戒權”是可怕的,對待個別的“後進生”,要有耐心。有些教師是從自己角度,而不是孩子的成長規律來壓抑孩子天性,讓調皮的孩子成為“聽話的好學生”。個人所經歷過的一些懲戒權,是老師濫用這個權力,給學生造成的傷害會很大。教師是個神聖的職業,對有些孩子的影響也可能是終生的,學校應引進高素質的老師,大幅提高老師的待遇,讓教師成為社會尊重的職業,讓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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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hiscg
不建議,動不動就課外輔導,讓學生家長敢怒不敢言,正課時不講課,課外輔導時才講。旁觀者清,看看有呢麼一部分的老師為了掙點輔導補習費醜態百出還像人嗎?看他們那捂臉他塞的樣子,還像個老師嗎。每天佈置很多作業說讓家長督促完成,學生不用休息嗎?那麼多作業是佈置給學生家長做的,哪裡還是讓學生做作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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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AN永
只要不過分,我願意交給老師,老師管學生即是對學生的負責,也是對家長的負責。一個連老師的話都不聽的學生,不是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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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78965891409
我們小時候讀書時,教室就是土窯洞。老師一個人教兩個年級,一、三年級一個班,或二、四年級一個班,那時候叫複式班,學生有三、四十個之多。那時候沒有人給老師“懲戒權”,家長把孩子送去學校,會特意叮囑老師:“不聽話了你就給我打”。可是沒有一個老師打過學生,也沒有一個家長找過老師的麻煩。家長只要把孩子送進了學校,就賦予了老師批評,指正,教育的權力。同時學生也就有了虛心接受老師批評教育的義務。所謂“批評”,“教育”,“指正”,其中就包含了“懲戒”的成分。對於極個別“不聽話”的學生,讓他站起來,或走到指定的位置站一會,或到黑板上做題,或……這些也屬於“懲戒”的範疇。這樣的“懲戒”該不會侵權吧!如果到了動手腳的地步,那就不叫“懲戒”,就不該發生。無論社會輿論如何炒作“懲戒權”,只要是學生,只要你走進學校,就有遵守學校紀律制度的義務,而違反紀律制度,就一定要受到“懲戒”!這是一定的,也是必須的!絕大多數老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絕對不會濫用“懲戒”!要相信“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以偏概全會禍害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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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飛翔的翅膀666
不願意,等老師都具有師德再說,只有為了孩子好的懲戒才有意義。如果是由於沒給老師好處而受到懲戒,這樣的懲戒權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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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林山清源
首先呼籲懲戒權就是教育理念的退化。現在的老師很多都懲罰學生,也就是說懲戒一直都在。只是大多數老師不是出於洩憤,大多數家長理解老師苦衷,才沒有造成家庭和學校的普遍對立。為什麼有人極力推崇懲戒權呢?說白了就是少部分根本不適合當老師,而又想以此為生的人,想為自己的無能為力開脫而已。教育的本質是育人,而育人必然要循循善誘,豈能是一張冷臉,一根教鞭可以解決的問題?
回覆列表
我是家長也是老師,從家長角度,是否願意將懲戒權交給老師,這要看老師對學生的懲戒具體包括了哪些權利。
可以批評,但是不能言語中傷,傷到孩子的自尊。
可以體罰,但要適可而止。比如操場跑幾圈,權當鍛鍊身體。
可以罰抄課文,但要抄得心甘情願,心服口服還要有效果,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
綜上所述,只要老師能夠把握好這個度,我願意將懲戒權交給老師。當然,遇到學生出現問題時,我還是要建議跟家長取得聯絡,溝通,有時候“雙管齊下”
的效果也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