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設定在核心筒西北角N點紅三角標誌(+1.500m)作為向上引測依據。
(1)鋼尺丈量引測法:核心筒混凝土每施工一層(4.0m或3.2m),在提升完鋼平臺後,拆松模板時,在西北角下面已知標高點,沿筒壁垂直量上一段層高距離,鋼尺經拉力、溫度、尺差等改正,經檢查無誤後,以紅三角標誌標定,作為鋼平臺上高程放樣依據。
(2)豎向測距法:豎向測距使用全站儀加彎管,可測得較長段垂距,控制鋼尺逐段丈量累計誤差,檢查已設定在筒壁上的標高。其測量方法如下:在平臺垂直測量孔上,架設TC1700全站儀,利用壁上已知點高程,測出儀器視高,然後測量至接受點稜鏡(鏡面向下)垂距。並在稜鏡底面上立水準尺,用水準儀引標高於筒壁上,設定標高標誌,豎向高程測量方法如圖4-173所示所求標高點計算公式:
豎向高程測量圖
H2=H1+a+S+c+b1+b2(4-67)
式中H1——已知點標高;
a——已知點與儀器水平時中心高差;
S——儀器至稜鏡垂距;
c——稜鏡中心至底面間距(常數18mm);
b1——稜鏡底面上水準尺讀數;
b2——湊整數。
(3)三角高程測量方法欲在樓層面上求得高程點,其測量方法如下:在近BM1水準點的地面處,設定TC1700全站儀,用二根裝置稜鏡的標杆,一根立在BM1點上,一根立在所求點上,分別測出儀器至BM1點和所求點的高差hl和h2,即可算得所求點的高程,如圖4-174所示。測量時,二處所立的稜鏡標高一致時,其所求點(N1)高程計算公式如下:
三角高程測量示意圖
HN1=BM1(高程)+h2-h1(4-68)
如果儀器至杆1測得負高差,則hl前變符號為“+”。
二杆高度不一致時,如杆2大於杆1一差數時,則二杆之高差減去這一差數,否則相加。
塔樓高度在+200m(50層)以上時,用三角高程測量法已無法觀測。在53層以上的高程控制,用設在A48層的TZ1~TZ4點豎向高程測量方法進行。
(4)樓層高程控制依據在核心筒壁西北處紅三角標高標誌,施工員在每層核心筒壁四周測設墨斗線彈注安裝水平線,其標高為每層地坪設計標高+500mm,供後續各安裝單位使用。
以設定在核心筒西北角N點紅三角標誌(+1.500m)作為向上引測依據。
(1)鋼尺丈量引測法:核心筒混凝土每施工一層(4.0m或3.2m),在提升完鋼平臺後,拆松模板時,在西北角下面已知標高點,沿筒壁垂直量上一段層高距離,鋼尺經拉力、溫度、尺差等改正,經檢查無誤後,以紅三角標誌標定,作為鋼平臺上高程放樣依據。
(2)豎向測距法:豎向測距使用全站儀加彎管,可測得較長段垂距,控制鋼尺逐段丈量累計誤差,檢查已設定在筒壁上的標高。其測量方法如下:在平臺垂直測量孔上,架設TC1700全站儀,利用壁上已知點高程,測出儀器視高,然後測量至接受點稜鏡(鏡面向下)垂距。並在稜鏡底面上立水準尺,用水準儀引標高於筒壁上,設定標高標誌,豎向高程測量方法如圖4-173所示所求標高點計算公式:
豎向高程測量圖
H2=H1+a+S+c+b1+b2(4-67)
式中H1——已知點標高;
a——已知點與儀器水平時中心高差;
S——儀器至稜鏡垂距;
c——稜鏡中心至底面間距(常數18mm);
b1——稜鏡底面上水準尺讀數;
b2——湊整數。
(3)三角高程測量方法欲在樓層面上求得高程點,其測量方法如下:在近BM1水準點的地面處,設定TC1700全站儀,用二根裝置稜鏡的標杆,一根立在BM1點上,一根立在所求點上,分別測出儀器至BM1點和所求點的高差hl和h2,即可算得所求點的高程,如圖4-174所示。測量時,二處所立的稜鏡標高一致時,其所求點(N1)高程計算公式如下:
三角高程測量示意圖
HN1=BM1(高程)+h2-h1(4-68)
如果儀器至杆1測得負高差,則hl前變符號為“+”。
二杆高度不一致時,如杆2大於杆1一差數時,則二杆之高差減去這一差數,否則相加。
塔樓高度在+200m(50層)以上時,用三角高程測量法已無法觀測。在53層以上的高程控制,用設在A48層的TZ1~TZ4點豎向高程測量方法進行。
(4)樓層高程控制依據在核心筒壁西北處紅三角標高標誌,施工員在每層核心筒壁四周測設墨斗線彈注安裝水平線,其標高為每層地坪設計標高+500mm,供後續各安裝單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