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依據簡要說明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或計劃任務書和核準單位及批准文號,批准的建設投資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規定的建設規模及生產能力,建設專案的包乾協議主要內容。2、工程概況(1)工程前期工作及實施情況;(2)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監理、裝置供應商、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3)各單項工程的開工及完工日期;(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產能力(詳細說明工期提前或延遲原因和生產能力與原計劃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設中為保證原計劃實施所採取的對策)。3、初驗與試執行情況初驗時間與初驗的主要結論以及試執行情況(應附初驗報告及試運轉主要測試指標,試運轉時間一般為3-6個月)。4、竣工決算概況概算(修正概算)、預算執行情況與初步決算情況,並進行通訊建設專案的投資分析。5、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情況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記載,各單項工程竣工資料、隱蔽工程隨工驗收資料、設計檔案和圖紙、監理檔案、主要器材技術資料以及工程建設中的來往檔案等整理歸檔的情況。6、經濟技術分析(1)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值及結論;(2)工程質量的分析,對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情況說明;(3)建設成本分析和主要經濟指標,以及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新工藝所獲得的投資效益;(4)投資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資產佔投資的比例,企業直接收益,投資回報年限的分析,盈虧平衡的分析。7、投產準備工作情況執行管理部門的組織機構,生產人員配備情況。培訓情況及建立的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8、收尾工程的處理意見。9、對工程投產的初步意見。10、工程建設的經驗、教訓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一)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本工程專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由總承包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二)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三)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制定並落實專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所有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第有至少應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專案經理或企業法人代表人及其委託的分管領導人召集工程專案有關人員參加,分析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形勢,確定實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形成書面紀要。四)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凡施工現場狀況不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具備開工所需的安全條件的,不得開工。五)施工單位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應符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分有關部門制定的條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範圍,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六)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1、建設依據簡要說明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或計劃任務書和核準單位及批准文號,批准的建設投資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規定的建設規模及生產能力,建設專案的包乾協議主要內容。2、工程概況(1)工程前期工作及實施情況;(2)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監理、裝置供應商、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3)各單項工程的開工及完工日期;(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產能力(詳細說明工期提前或延遲原因和生產能力與原計劃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設中為保證原計劃實施所採取的對策)。3、初驗與試執行情況初驗時間與初驗的主要結論以及試執行情況(應附初驗報告及試運轉主要測試指標,試運轉時間一般為3-6個月)。4、竣工決算概況概算(修正概算)、預算執行情況與初步決算情況,並進行通訊建設專案的投資分析。5、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情況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記載,各單項工程竣工資料、隱蔽工程隨工驗收資料、設計檔案和圖紙、監理檔案、主要器材技術資料以及工程建設中的來往檔案等整理歸檔的情況。6、經濟技術分析(1)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值及結論;(2)工程質量的分析,對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情況說明;(3)建設成本分析和主要經濟指標,以及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新工藝所獲得的投資效益;(4)投資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資產佔投資的比例,企業直接收益,投資回報年限的分析,盈虧平衡的分析。7、投產準備工作情況執行管理部門的組織機構,生產人員配備情況。培訓情況及建立的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8、收尾工程的處理意見。9、對工程投產的初步意見。10、工程建設的經驗、教訓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一)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本工程專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由總承包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二)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三)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制定並落實專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所有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第有至少應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專案經理或企業法人代表人及其委託的分管領導人召集工程專案有關人員參加,分析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形勢,確定實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形成書面紀要。四)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凡施工現場狀況不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具備開工所需的安全條件的,不得開工。五)施工單位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應符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分有關部門制定的條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範圍,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六)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