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民辦小學、初中設定要適應本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與本地區的各類教育事業統籌規劃,有利於各類教育資源的合理佈局。
民辦小學、初中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規、規章,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
二、設定標準
1、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公民,應具有政治權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法律、法規的學校章程。
3、配備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策觀念強、熟悉教育業務、懂得教學規律、有組織管理能力、事業心強的一定數量的專職領導班子。正、副校長符合任職條件,從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年齡在60歲以下,能堅持學校日常工作。
4、有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的教師,教師學歷合格率,有教師資格證書。
5、民辦中學辦學規模不少於6班,班額不超過50人;民辦小學辦學規模不少於12班,班額不超過45人。
6、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土地和校舍。生均佔地面積,中學達12平方米以上,小學達10平方米以上。生均建築面積,中學達6平方米以上,小學達4平方米以上。綠化面積生均在1平方米以上。
7、民辦中學應有供學生體育活動的場地,18個班級以上的要有250米以上的環形跑道,有100米的直跑道。民辦小學有操場,6個班級以上的要有60米直跑道。
8、學校無危房。有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有衛生設施。有滿足師生就餐、寄宿需要的食堂、宿舍,食堂面積人均0.5平方米以上。
9、民辦普通中小學教學儀器達到省Ⅱ類標準以上,電教裝置基本達到省Ⅱ類標準。中學的音、美、勞器材按國家教委全日制中學Ⅱ類標準配備,體育器材達到浙江省農村中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的基本標準。小學的音、美、勞、體裝置按省Ⅱ類配備。民辦普通中學有比較規範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有圖書室、音樂室、美術室、檔案室、勞技室。民辦小學有音樂室、自然實驗室、體育器材室和圖書閱覽室、少先隊室。
10、民辦職業中學應有與專業性質相符,學生人數相配的實驗儀器、裝置、標本、模型及實驗場所;實驗課開出率,文化課不低於90%,專業課不低於80%;有與專業對口的校內實習基地及較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工科專業課保證實習學生每生一個工位。
11、生均圖書20冊以上,報紙15種、雜誌50種以上。教師工具書、參考書、掛圖滿足教學需要。
一、基本要求
民辦小學、初中設定要適應本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與本地區的各類教育事業統籌規劃,有利於各類教育資源的合理佈局。
民辦小學、初中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規、規章,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
二、設定標準
1、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公民,應具有政治權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法律、法規的學校章程。
3、配備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策觀念強、熟悉教育業務、懂得教學規律、有組織管理能力、事業心強的一定數量的專職領導班子。正、副校長符合任職條件,從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年齡在60歲以下,能堅持學校日常工作。
4、有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的教師,教師學歷合格率,有教師資格證書。
5、民辦中學辦學規模不少於6班,班額不超過50人;民辦小學辦學規模不少於12班,班額不超過45人。
6、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土地和校舍。生均佔地面積,中學達12平方米以上,小學達10平方米以上。生均建築面積,中學達6平方米以上,小學達4平方米以上。綠化面積生均在1平方米以上。
7、民辦中學應有供學生體育活動的場地,18個班級以上的要有250米以上的環形跑道,有100米的直跑道。民辦小學有操場,6個班級以上的要有60米直跑道。
8、學校無危房。有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有衛生設施。有滿足師生就餐、寄宿需要的食堂、宿舍,食堂面積人均0.5平方米以上。
9、民辦普通中小學教學儀器達到省Ⅱ類標準以上,電教裝置基本達到省Ⅱ類標準。中學的音、美、勞器材按國家教委全日制中學Ⅱ類標準配備,體育器材達到浙江省農村中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的基本標準。小學的音、美、勞、體裝置按省Ⅱ類配備。民辦普通中學有比較規範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有圖書室、音樂室、美術室、檔案室、勞技室。民辦小學有音樂室、自然實驗室、體育器材室和圖書閱覽室、少先隊室。
10、民辦職業中學應有與專業性質相符,學生人數相配的實驗儀器、裝置、標本、模型及實驗場所;實驗課開出率,文化課不低於90%,專業課不低於80%;有與專業對口的校內實習基地及較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工科專業課保證實習學生每生一個工位。
11、生均圖書20冊以上,報紙15種、雜誌50種以上。教師工具書、參考書、掛圖滿足教學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