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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58883289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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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149618505464
首先看定性,糧食倉庫屬於可燃物品倉庫,在規範裡屬於丙類倉庫,倉庫的防火措施比較多,說幾個重點的方面。一是要限制面積,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2000m2,每個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0m2。二是平面佈置,員工宿舍嚴禁設定在倉庫內;辦公室、休息室設定在丙類倉庫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設定獨立的安全出口。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三是與其他建築要有一定的防火間距,與其他乙丙丁類倉庫、單多層民用建築的間距最少是10米,與高層民用建築的間距最少是20米。(耐火等級一、二級的情況下,符合一定的要求的情況下間距可以減少)四是安全疏散,一般來說是需要2個安全出口,但是部分糧庫比較特殊,糧食筒倉上層面積小於1000m2,且作業人數不超過2人時,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散裝平房倉平時處於密閉狀態,無人進出,即使發生火災,沒有人員需要疏散。五是消防設施,大多數普通的建築都需要設定室內消火栓,但糧庫特殊,糧食遇水會受潮黴變,所以散裝糧食平房倉內不應設消防給水設施,其他糧食平房倉內不宜設消防給水設施。但是倉外應設室外消防給水設施。平房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 50140合理配置滅火器。當滅火器放置倉內有可能被糧食覆蓋而無法使用時,滅火器可放置於倉外門口處。散裝平房倉可不設防排煙設施。其他倉庫應設定自然排煙(通俗的講就是可開啟的外窗)或者機械排煙設施(排煙風機)。
一、防火的基本措施有: (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採取區域性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著火源作用,也因為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生燃燒。 (3)消除著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 (4)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裝置、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裝置和管道中擴充套件,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致向外延燒。 (5)認真貫徹防火責任制度。配備好適合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控制可燃物限制燃燒的基礎或縮小可能燃燒的範圍: 1、以難燃燒或不燃燒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作建築結構、裝修材料); 2、加強通風,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濃度; 3、用防火塗料浸塗可燃材料,改變其燃燒效能; 4、對性質上相互作用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採取分開存放、隔離等措施; 5、家中不可存放超過0.5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6、切勿在走廊、樓梯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