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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名言消失

    就結構章法來說,與普通書家的距離還很遠。但是就內容而言又佔了上風。雖然內容未必是自編的,但至少其他人沒寫過。相反其他書家多數忽略了內容,停留在視覺藝術上。這樣勢必做作。

  • 2 # LYG李老師

    書法一定要好看。如果不好看,還有什麼用?書法與女人不同,女人不好看,但勤快,能幫你洗衣做飯生孩子,書法如果不好看,就沒有任何用處了。

  • 3 # 鮑存林

    書法必須是要好看,以就是美。但隨歷史發展書法以不例外,幾千年來一直在進步發展,各個歷史時期有各種審美觀,以就是流行。萬變不離其宗,就是一個字美。

  • 4 # 子衿書法

    這種字,不論它的主人是誰。我表示看不懂。

    有人會說這個古樸自然,禪意幽深。意境高遠,超塵絕世,璞玉未琢,非具慧眼之人,難以看到其中內涵純淨如玉般的本質。

    書法的審美,喜歡什麼樣的字型形態,完全取決於個人所受到的薰陶。把不喜歡,不欣賞如圖中展示的字,就視為門外漢,未免可笑。

    宋代大家法家米芾,他對顏真卿,柳公權的字是很不待見。把柳公權的書法說成了醜怪惡札之祖。俗書的起源地。

    王獻之的書法在五代時期,其名超過父親王羲之。而到了唐代李世民眼中,王獻之的字便是字勢疏瘦,如隆冬之枯樹。筆蹤拘束,如嚴家之餓隸。這樣的評語用於小聖的身上,學習王獻之的人看了會怎麼想?說唐太宗李世民不懂書法?他的書法造詣比起現代人,現代人書法不及他萬一。

    唐太宗李世民,宋代書法家米芾,他們不喜歡被世人所推崇備至的東西,只能代表他們的審美取向。審美觀的取向,和他們本身懂不懂書法沒有半毛錢關係。不喜歡不需要給任何理由。

    別說這幅字本身的問題。這幅字就算是精巧絕倫,美妙無比,也不可能讓所有人欣賞喜歡。(王獻之,柳公權便是例子)而這樣上下分離,七歪八扭的字,要讓人看到其中的禪意來,憑什麼?大眾並不是都有理解他人內心的義務。看不懂這樣的書法,並不代表比看得懂的人低一等。審美取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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