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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桃之夭夭老牛

    “自謂”是自己說的意思。《醉翁亭記》:“

    環滁皆山也。其西南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漸聞水聲潺潺而瀉出於兩峰之間者,釀泉也。峰迴路轉,有亭翼然臨於泉上者,醉翁亭也。

    作亭者誰?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誰?太守自謂也。太守與客來飲於此,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山水之樂,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就是說,“我給自己起了一個號,叫‘醉翁’,並且用這個號給亭子命名。”

    歐陽修生於1007年8月1日,《醉翁亭記》,作於宋仁宗慶曆六年(1046年),那時“醉翁”不到四十歲。不到四十的人自號醉翁,大概是因為官職最高,同行人中年齡最大(其實不一定),“醉翁”強調的不是“翁”,而是“醉”,而“醉”又“不在酒”,在哪呢?“在乎山水之間也”,真的嗎?未必吧。

    在歐陽修被貶的十年前,歐陽修的妹妹因丈夫去世,丟下了這一對孤女寡母。歐陽修妹妹無依無靠,只好來投奔歐陽修。而他妹妹帶來的這個女兒也就是歐陽修的外甥女並不是歐陽修妹妹的親生女兒,是她前夫之前的妻子所生。個外甥女長大了,於是就由歐陽修做主,將她嫁給了自己的一個遠房侄子歐陽晟。歐陽晟有一個男僕,這個男僕長得是青春年少,風流俊俏,這位張氏也是美貌多情,兩個人朝暮相處,眉來眼去。歐陽晟發現了男僕與張氏之間的不正當關係之後,就將這兩個人送交開封府右軍巡院發落。

    當時的開封府尹楊日嚴在益州做知州的時候,因為貪汙瀆職,遭到時任諫官的歐陽修的彈劾,所以他對歐陽修一直懷恨在心,一直想要尋找機會打擊報復。這一次他看到這個案子與歐陽修多多少少有點兒關係,覺得是天賜良機,就想將此案與歐陽修建立直接的聯絡。楊日嚴就責令手下對張氏嚴加拷問。在獄吏的威逼恐嚇、反覆訊問、誘供之下,張氏東拉西扯、胡言亂語,供詞中居然與歐陽修也有些關係。

    在公堂之上張氏供出和歐陽修有私情。歐陽修百般辯解,最後雖以“查無實據”了事,但在名聲上卻大受影響。他的政敵錢勰也藉此攻擊他,最後被朝廷貶到滁州。

    歐陽修的一首《題滁州醉翁亭》的詩:

    四十未為老,醉翁偶題篇。醉中遺萬物,豈復記吾年。山花徒能笑,不解與我言。惟有巖風來,吹我還醒然。

    說自己四十歲真不老,我那就是說說而已,我在醉翁亭這兒偶然寫一篇文章下來,我醉了以後什麼都不記得了,萬事萬物都忘記了,連我年齡都不記得了。我看這山間的花草,它們是不明白我為什麼醉。只有山間的風吹來,我的腦袋才在醉態當中稍稍地醒來一些。在這裡我們發現歐陽修否認自許醉翁的事實。那麼歐陽修要否認什麼呢?

    在寫謝恩的奏章中他就寫出自己為什麼被貶的原因也就是醉翁之意的本質。歐陽修說只恨我沒有神通之術,不能預知自己撫養的外甥女,將來會與人行苟且之事給自己帶來這樣禍端,我死活我都不會撫養她,可是我的親妹妹那時候她的丈夫去世了,她到我們家來我就要撫養她,我有錯嗎?我要是真有問題,按照現在審案子的這些官員對我仇恨的程度,按照當時險惡的形勢,我絕對不可能逃出法律的制裁,但是現在只是被貶,我要真有事的話,那就應該繩之以法才對。

    。歐陽修說我為什麼無故被貶第一:我原來做諫官的時候專門負責給朝廷提意見得罪了很多的權貴,他們都對我恨之入骨。第二:我這次必須被貶我要是還在朝廷裡待著,他們就會不斷地接著攻擊我,我的罪名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被貶這是最好的處理方式。我的被貶其實是皇上保護我體諒我。

    其實歐陽修被貶官的真正原因是由於他一向支援韓琦、范仲淹、富弼、呂夷簡等人參與推行新政的慶曆新政運動。慶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弼、韓琦、杜衍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同為諫官。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10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的改革主張。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次年(1045年)初,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這次改革雖然失敗,卻為後來的王安石變法拉開了序幕。而反對保守的夏竦之流。韓範諸人早在慶曆五年一月之前就已經被先後貶官,到這年的八月,歐陽修又被加了一個外甥女的罪名,落去朝職,貶放滁州。

    政治鬥爭轉變為“亂倫案”,雖然最後沒以亂倫處理,但名聲受到很大影響,政治前途叵測,怎不叫人鬱悶,在這種鬱悶中,歐陽修飲酒作樂,自號“醉翁”,寫《醉翁亭記》不是順理成章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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