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盤盈
實行新準則後,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發生了變化。舊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盤盈在批准轉銷前通常是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批准轉銷後則從該科目轉入“營業處收入”科目。按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固定資產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以前期間的會計差錯。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2006)的規定,前期差錯,是指由於沒有運用或錯誤運用下列兩種資訊,而對前期財務報表造成漏報或錯報:編報前期財務報表時預期能夠取得並加以考慮的可靠資訊;前期財務報告批 準報出時能夠取得的可靠資訊。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固定資產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前期差錯,並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更正。
企業在盤盈固定資產時,首先應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淨值。根據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將兩者的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次再計算應納的所得稅費用,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接著補提盈餘公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盈餘公積”;最後調整利潤分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固定資產盤盈
實行新準則後,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發生了變化。舊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盤盈在批准轉銷前通常是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批准轉銷後則從該科目轉入“營業處收入”科目。按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固定資產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以前期間的會計差錯。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2006)的規定,前期差錯,是指由於沒有運用或錯誤運用下列兩種資訊,而對前期財務報表造成漏報或錯報:編報前期財務報表時預期能夠取得並加以考慮的可靠資訊;前期財務報告批 準報出時能夠取得的可靠資訊。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固定資產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前期差錯,並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更正。
企業在盤盈固定資產時,首先應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淨值。根據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將兩者的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次再計算應納的所得稅費用,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接著補提盈餘公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盈餘公積”;最後調整利潤分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