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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亦憶10127320

    考查內容大致分為以下幾種型別:

    1、教育基礎理論和麵試

    教育基礎理論和麵試這種考查型別是教師招聘考試常見的考查方式,筆試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教育基礎理論,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法規等,面試通常採用說課或是試講的方式來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即具體學科的講授,例如語文、數學等。

    2、教育基礎理論、學科基礎理論和麵試

    教育基礎理論、學科基礎理論和麵試這種組合方式逐漸成為各地教師招聘考試的命題範圍。它不但對教育學科所涉及的各門科目進行考查,同時也會考查考生對於所報專業學科的基礎能力和知識,以上兩部分會成為筆試出題測查的重點。

    面試中採用說課或講課的方式進行考查,同時很多地區說課考查後會附帶出現結構化的面試題目。

    筆試內容

    第一種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 、教育法規 、新課改等相關的教育理論知識。這種情況最為普遍。

    第二種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這個公共基礎知識也有不同,有的地區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論知識,有的地區是指 文史 法律 數學 政治 時事等綜合知識。

    第三種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基礎知識,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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