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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詹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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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蜂鳥9
在公交車。上車顯眼的地方貼上毆打公交車駕駛員搶奪方向盤判五年以上至死刑。罰款二萬。保證公交車駕駛員和乘客生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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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hwu1688
不用限制出行!只要是政策允許,在此公交車上的乘客只要碰到這種行為就可以無限防衛!是為了保證乘客的安全!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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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樂2559737042901
殺人未遂處理。一車人全掌控在它手裡,警察在應該畢了它,眾人應該把它往死裡打,為了全車人的生命安全只能挑戰法律了。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座牢也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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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謝永舵一1736
在車輛行駛中乘客不要干擾司機,更何況搶奪方向盤,除非有證據證明司機在危害車輛安全。
作為乘客乘車過程中有異議或不滿,也要等行程結束後處理,處理方式有投訴、報警、起訴等,物件應是車輛歸屬人而不是司機。因為乘坐是公交公司車輛,司機的工作是安全駕駛並按規定行駛路線和停靠點,有異議找司機解決掉嗎?,司機只是員工有問題找他方向偏了。總之乘客自己按規乘車,不要影響行車安全,再大的事有渠道去維護自己利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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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楊150710068
對公交車上乘客打罵,拉扯,奪方向盤的人,司機應立即急剎車。儘管能造成其它乘客受傷,但能避免發生更大事故,報警,關好車門,別讓歹徒跑了。歹徒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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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王立平1319021992
就一句話加大懲處力度,今後凡毆打行駛中的公交車司機含長途短途客運司機,搶方向盤或有搶方向盤意圖一律刑拘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無論男女老少,無論出沒出後果,起步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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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1551516
建議立法,出現這樣的事,全車人都有權利和責任,對他進行武力制服,出手的人一律是見義勇為,進行表彰。如果打死了,也判出手的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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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塗斌權
自重慶公交因為乘客與司機糾纏致客車失控墜橋讓十名生命煙消雲散,隨後全國各地陸續出現搶方盤打司機的現象,出現這樣的事件主要是當事者的素質低下和安全意識薄弱,另外還有就是同車的乘客事不關已的心理有關,正是沒有人站出來制止讓事態往惡性方向發展的。
有人會問,你說得如此寬心你如果在場時你還不是一個鳥樣?我可以大聲告訴你我絕對不會坐視不理,如果我遇到類似的情況我會不管司機或鬧事者的對錯,先制止打鬧司機者,如果鬧事者不聽勸我也會以暴制暴的,因為這關係到自己和整車人的人身安全,我不是唱高調因為我也怕死啊,這種無素質者就要這樣對付。
世間一糧養百種人,再嚴厲的法律也杜絕不了這種人,只有防犯,本來公交車也要在司機位置設定計程車一樣的隔離欄的,這樣搶方盤就無從下手了也直接制止了犯罪的發生。同時公交公司也要注重司機的素質和公交車的防護設施,為了乘客和司機的安全也必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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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蓮花山13
必須嚴懲,刑拘,這種事不是小事,是嚴種危害公共安全行為,一是全車人的生命安全,而是車外行人,車輛等安全,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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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瘋狂123
應該法律允許對這樣行為的人採取極端手段,而且沒有後果,比如有恐怖分子採取極端方式強搶方向盤時,你們誰還有時間去和恐怖分子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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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田正中66642308
對無故歐打行駛中公交車駕駛員、搶奪方向盤的人員,實施五千至二萬的罰款,刑拘六個月,不論年齡大小,只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果的追究刑事責任。一年之類不準乘座任何交通工具(自己私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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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開口即錯
馬上到醫院進行檢查,是身體問題治身體,心裡問題治心裡,社會多加強教育,使人們建立起良好的社會道道規範,以尊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對好人好事大力支援,大力宣傳,以個人為中心,不顧社會影響的,要大力鞭噠,使其沒有立錐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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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失落2529
公交司機是服務行業的視窗,每天接送不同層次的人。也是一人高危職業,每天穿越著車來車往的馬路上,也是一種機械化職業,然而許多出行的人卻不理解公交司機的辛苦!起早貪黑堅守著服務崗位上!讓社會忽略了對公交司機的理解寬容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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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華犀利143177678
公交公司領導要用司機的屈辱,向人民、再上級領導要政績,當公交司機十年了,我的感覺公司就象榨汁機,司機每天上班就象經過這榨汁機,每天輕微微調一點點,長此下去司機就會榨乾了,什麼剩餘價值都沒有了,就想辦法整到你自動離職,比舊社會還狠,因是國企,做了領導就象是他的天下,為所欲為了。所以,乘客無論如何對司機,領導就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理讓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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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強強136037193
判刑呀,建封閉駕駛室呀,費這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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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孤島雲海
老實點吧,中國要嚴打整治了,不疼不癢的罰款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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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5806180178990
我的建議是無人駕駛汽車你快點到來吧!司機都沒有,你還打個剷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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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兵哥哥張志全
無論後果,判一年以上,不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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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立新的床車自駕遊生活
衝動是有代價的,面對危險,大家都懂的,不能事不關己,要群起而攻之。
回覆列表
她(他)搶的不是方向盤,她(他)搶的是在座所有的乘客的人身安全自由權,這下明白了吧?她(他)可歸類為恐怖組織派來的或恐怖主義個人,像當年的9.11事件機上所有的乘客一樣,他們誰願意當陪葬品?可以說誰都不願意!所以無論哪個乘客站出來制止或將肇事者幹趴都屬於正當防衛行為!大家認為呢?(前提是公交司機屬於正常職勤的司機,那種怨世的報復社會的司機幾乎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