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自2017年10月1日起執行,相比2013版,新《示範文字》主要針對“缺陷責任”和“質量保證金”兩項內容進行了修改,該文字適用於房屋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
1、協議書;
2、通用條款;
3、專用條款;
除了以上三個部分,還包括: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有關的標準、規範及技術檔案、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等。
做為施工合同檔案組成部分的上述各個檔案,其優先順序是不同的,解釋合同優先順序的規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條款內,可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在專用條款內進行調整。原則上應把合同簽署日期在後的和內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優先。以下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2017-0201通用條款規定的優先順序: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件(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
9、其它合同檔案
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自2017年10月1日起執行,相比2013版,新《示範文字》主要針對“缺陷責任”和“質量保證金”兩項內容進行了修改,該文字適用於房屋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
1、協議書;
2、通用條款;
3、專用條款;
除了以上三個部分,還包括: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有關的標準、規範及技術檔案、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等。
做為施工合同檔案組成部分的上述各個檔案,其優先順序是不同的,解釋合同優先順序的規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條款內,可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在專用條款內進行調整。原則上應把合同簽署日期在後的和內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優先。以下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2017-0201通用條款規定的優先順序: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件(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
9、其它合同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