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優先類城市燃氣: 1、城鎮(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2、公共服務設施(機場、政府機關、職工食堂、幼兒園、學校、醫院、賓館、酒店、餐飲業、商場、寫字樓、火車站、福利院、養老院、港口、碼頭客運站、汽車客運站等 )用氣;3、天然氣汽車(尤其是雙燃料及液化天然氣汽車),包括城市公交車、計程車、物流配送車、載客汽車、環衛車和載貨汽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4、集中式採暖使用者(指中心城區、新區的中心地帶) ;5、燃氣空調;工業燃料:6、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可中斷的使用者;7、作為可中斷使用者的天然氣制氫專案;其他使用者:8、天然氣分散式能源專案(綜合能源利用效率 70% 以上,包括與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9、在內河、湖泊和沿海航運的以天然氣(尤其是液化天然氣 )為燃料的運輸船舶(含雙燃料和單一天然氣燃料運輸船舶) ;10、城鎮中具有應急和調峰功能的天然氣儲存設施;11、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專案;
第二類:允許類城市燃氣:1、分戶式採暖使用者;工業燃料:2、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以天然氣代油、液化石油氣專案;3、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新建專案;4、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較好的以天然氣代煤專案;5、城鎮(尤其是特大、大型城市)中心城區的工業鍋爐燃料天然氣置換專案;天然氣發電:6、除第一類第12項、第四類第1項以外的天然氣發電專案;天然氣化工:7、除第一類第7項以外的天然氣制氫專案;其他使用者::8、用於調峰和儲備的小型天然氣液化設施。
第三類:限制類天然氣化工:1、已建的合成氨廠以天然氣為原料的擴建專案、合成氨廠煤改氣專案;2、以甲烷為原料,一次產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專案;3、新建以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專案。
第四類:禁止類天然氣發電:1、陝、蒙、晉、皖等十三個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區建設基荷燃氣發電專案(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專案除外 );天然氣化工:2、新建或擴建以天然氣為原料生產甲醇及甲醇生產下游產品裝置;3、以天然氣代煤制甲醇專案。
第一類:優先類城市燃氣: 1、城鎮(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2、公共服務設施(機場、政府機關、職工食堂、幼兒園、學校、醫院、賓館、酒店、餐飲業、商場、寫字樓、火車站、福利院、養老院、港口、碼頭客運站、汽車客運站等 )用氣;3、天然氣汽車(尤其是雙燃料及液化天然氣汽車),包括城市公交車、計程車、物流配送車、載客汽車、環衛車和載貨汽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4、集中式採暖使用者(指中心城區、新區的中心地帶) ;5、燃氣空調;工業燃料:6、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可中斷的使用者;7、作為可中斷使用者的天然氣制氫專案;其他使用者:8、天然氣分散式能源專案(綜合能源利用效率 70% 以上,包括與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9、在內河、湖泊和沿海航運的以天然氣(尤其是液化天然氣 )為燃料的運輸船舶(含雙燃料和單一天然氣燃料運輸船舶) ;10、城鎮中具有應急和調峰功能的天然氣儲存設施;11、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專案;
第二類:允許類城市燃氣:1、分戶式採暖使用者;工業燃料:2、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以天然氣代油、液化石油氣專案;3、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新建專案;4、建材、機電、輕紡、石化、冶金等工業領域中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較好的以天然氣代煤專案;5、城鎮(尤其是特大、大型城市)中心城區的工業鍋爐燃料天然氣置換專案;天然氣發電:6、除第一類第12項、第四類第1項以外的天然氣發電專案;天然氣化工:7、除第一類第7項以外的天然氣制氫專案;其他使用者::8、用於調峰和儲備的小型天然氣液化設施。
第三類:限制類天然氣化工:1、已建的合成氨廠以天然氣為原料的擴建專案、合成氨廠煤改氣專案;2、以甲烷為原料,一次產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專案;3、新建以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專案。
第四類:禁止類天然氣發電:1、陝、蒙、晉、皖等十三個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區建設基荷燃氣發電專案(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專案除外 );天然氣化工:2、新建或擴建以天然氣為原料生產甲醇及甲醇生產下游產品裝置;3、以天然氣代煤制甲醇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