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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逗比我們做朋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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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聽生活
關於孕期員工這樣的行為,是很多公司最頭痛的問題,特別是其中個別這樣的人,認為懷孕,公司拿自己就沒有辦法。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雖然相關法律規定,在懷孕期間,公司不能隨意辭退,但還是有幾種情形公司是可以辭退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針對您的情況,我們先分析下關鍵因素。一、請病假,但不提供相關證明,但也不來公司上班。
二、公司有規定曠工兩天或全年曠工3天可以辭退,且無賠償。
結合實際案例,可以這樣分析。一、按照請病假的流程,員工請病假不一定需要實現經過公司批准,但關鍵一點員工必須要履行告知義務。也就是員工要請病假必須要告知公司,至於這個時間點既可以是提前,也可以是病假期間,但員工如果沒有提前,則員工需要證明其的確不能及時告知公司的理由。而提供病假證據,則可以在病假結束後提供。
所以,針對你們公司的孕婦,關於請病假肯定已經履行了告知公司的義務【看她當時請病假的時間是多久】,那麼焦點就在於後期他是否能夠開具醫院的證明。因此,1、公司目前可以先等孕婦病假結束返回公司,在要求其提供證明,若不能提供,在進行相應的處理。2、如果孕婦超期也沒有繼續返回公司上班,那麼公司可以發函給其,要求提供病假證明,並且要求其返崗上班。如果孕婦仍然拒不上班,那麼就可以進行下一步辭退的手續了,一樣要發函告知員工因為什麼辭退(公司若有工會,則還要徵求工會的意見並形成書面意見)。【是否要發這個函要看下一步】
二、提到你們公司有相關的制度。那麼就要考慮符不符合以下:
2、公司的制度是否有對該員工進行培訓,並進行簽字確認。
以上兩點非常關鍵,直接影響到辭退是否能成立的問題。
辭退懷孕期間員工可以利用什麼條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很明顯該員工適用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用曠工兩天來作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來辭退。
綜上所述,公司目前最關鍵的,就是要確定這個孕婦是否真的請病假,是否真的能開到病假證明,另外該發函的一定要發函,這是公司取證的關鍵環節。只要公司在辭退該員工的流程和證據上沒有問題,一樣是可以合法辭退並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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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之思
對於“三期”女職工,真的是讓很多公司非常頭疼的一個問題,因為公司一不小心,就可能面臨鉅額賠償!
題主也提到,公司是有相應的規章制度,那就要看規章制度實體和程式方面是否合法,是否為員工所知曉,且公司有證據證明已送達給員工!
如果公司規章制度沒有問題,那麼公司可以走正當的辭退員工的手續,依據法律規定,女職工在三期期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是可以辭退的!那麼公司就要收集好相應的證據,走正當的程式合法辭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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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連最基本的公司規定都不遵守公司要你何用,你有事或者身體不舒服可以請假,但是不告而別的曠工就不行了。說明你無組織無紀律,你連這點都做不到又怎麼能給公司帶來最大化利益,所以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