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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經紀侯曉博

    2015-09-02

    意外保險 100元/年 有以下三項保險責任。

    意外傷害保險 10萬元: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內身故的,本公司按照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意外傷殘保險 10萬元: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內造成本合同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中所列傷殘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如180天內治療仍未結束的,本公司將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鑑定,並據此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險1萬元: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而支付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院治療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險人投保所在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且必須的醫療費用,在保險單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額度內,扣除人民幣100元的免賠額後,按100%的比例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

    這個是按照年齡,性別,繳費期,保險金額等的不同,保險費是不同的

    舉例:同方全球人壽康健一生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30歲 男性 20年繳,保險金額10萬 2220元/年 一共交了44400元 有以下三項保險責任。發生哪項賠付哪項。

    重大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日起九十天後 或因 意

    外傷害事故首次 發病,並經我們 指定或認可的醫院的 專科醫生確診首次罹患本合同

    約定的 重大疾病,則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同

    時符合一項以上 重大疾病時,該給付以一項為限)予被保險人,本合同效力終止。

    輕症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日起九十天後或因 意

    外傷害事故首次 發病,並經我們 指定或認可的醫院的 專科醫生確診首次罹患本合同

    約定的 輕 症 疾病,則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 20%給付“輕症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

    險人同時符合一項以上 輕症 疾病時,該給付以一項為限)予被保險人,同時本合同

    繼續有效。本合同的“輕症疾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身故,且身故時未滿十八週歲,則我們按累計已交納保險費的 100%給付

    “身故保險金”予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身故,且身故時已滿十八週歲,則我們按被保險人身故時的基本保險金

    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予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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