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安全出口標誌燈的設定必須得符合下列要求:地下建築的各廳,各室的等出入口需要應急照明燈,地面的水平照明度應該不能低於0。5LX,安全出口的標誌最好安裝在疏散出口?和樓梯口的側上方,距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其疏散通道應該設在交叉口,拐彎處,安全出口和樓梯間,以便清楚的認識。
而疏散標誌燈則應該放置於安全出口的頂端,樓梯口,拐彎處大概位於1-1。2米之間的牆面上,其間距不宜大於10米,最好採用熒光燈或者是白熾燈。
二、備用照明燈的安裝要求:
備用照明燈的用途廣泛,需要安置於營業廳,急診室,值班室,配電室,餐廳,計算機室等處,其中變配電室,排煙機室,消防控制室等安裝的備用照明燈要保持在正常的照明高度,其他的也應達到正常照明的十分之一,也就是重要的地方需要高亮度的照明燈,而不重要的的地方則可以稍暗一些,手術室、急救室等醫用衛生室裝置需要安全照明燈,最好採用滷鎢燈,也可採用可靠點燃的熒光燈。
三、應急燈的供電方式:
另一個正常的電源或另一路供電線路,可以在出現問題時正常工作,也可選用獨立於電源的發電機,或用蓄電池。這些都可以作為應急燈的供電裝置。
四、應急燈照明投入轉化的時間要求:
疏散地照明不應該大於15秒,商場等人口較為集中的地方不應該大於5秒,安全照明燈不應大於0。
5秒,應急燈的持續時間不應該少於30分,而消防的有關的房間持續工作時間應該不能少於2小時。
五、應急燈的控制要符合下面的要求:
備用等應該設定電路和開關控制,備用燈的使用要放在緊急情況時,待正常照明出現問題時,備用照明燈投入使用,平時不適用的疏散控制應該放置於集中室處理,或者自動控制,不允許就地關閉情況,應急燈的迴路上不能設定插座。
當選擇蓄電池時應該選擇自動充電的功能,應急燈嚴禁使用調光裝置。
一、地下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安全出口標誌燈的設定必須得符合下列要求:地下建築的各廳,各室的等出入口需要應急照明燈,地面的水平照明度應該不能低於0。5LX,安全出口的標誌最好安裝在疏散出口?和樓梯口的側上方,距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其疏散通道應該設在交叉口,拐彎處,安全出口和樓梯間,以便清楚的認識。
而疏散標誌燈則應該放置於安全出口的頂端,樓梯口,拐彎處大概位於1-1。2米之間的牆面上,其間距不宜大於10米,最好採用熒光燈或者是白熾燈。
二、備用照明燈的安裝要求:
備用照明燈的用途廣泛,需要安置於營業廳,急診室,值班室,配電室,餐廳,計算機室等處,其中變配電室,排煙機室,消防控制室等安裝的備用照明燈要保持在正常的照明高度,其他的也應達到正常照明的十分之一,也就是重要的地方需要高亮度的照明燈,而不重要的的地方則可以稍暗一些,手術室、急救室等醫用衛生室裝置需要安全照明燈,最好採用滷鎢燈,也可採用可靠點燃的熒光燈。
三、應急燈的供電方式:
另一個正常的電源或另一路供電線路,可以在出現問題時正常工作,也可選用獨立於電源的發電機,或用蓄電池。這些都可以作為應急燈的供電裝置。
四、應急燈照明投入轉化的時間要求:
疏散地照明不應該大於15秒,商場等人口較為集中的地方不應該大於5秒,安全照明燈不應大於0。
5秒,應急燈的持續時間不應該少於30分,而消防的有關的房間持續工作時間應該不能少於2小時。
五、應急燈的控制要符合下面的要求:
備用等應該設定電路和開關控制,備用燈的使用要放在緊急情況時,待正常照明出現問題時,備用照明燈投入使用,平時不適用的疏散控制應該放置於集中室處理,或者自動控制,不允許就地關閉情況,應急燈的迴路上不能設定插座。
當選擇蓄電池時應該選擇自動充電的功能,應急燈嚴禁使用調光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