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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住三環南

    個人之間約定利息借貸算非法集資嘛?

    主要分兩個方面來講:

    第一,非法集資的認定:按照國務院247號令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華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

    第二、個人之間約定利息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所以個人之間約定利息借貸不算非法集資,但是有一點必須強調民間借貸的利息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 2 # 吳奇炎

    感謝曾律師的盛情邀請,看了幾位律師的答題,說的比較全面了,資料清晰明確,觀點明確,非常棒,我也就不在這裡重複回答贅述了,在這個問題上我的回答就不班門弄斧了,不過呢,我想說一個小問題,那就是個人之間的借貸,約定的利息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我說的個人借貸合同的用途要明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是用於非法活動的,比如吸毒,或者用於非法活動等,那這個利息不管多少就不合法了,我不是專業的法律學者,但常識性的法律知識還是知道一點點,回答曾律師的問題就誠惶誠恐了,我就是在這個問題上補充一下,大家可以共同交流。

  • 3 # 唐門毒鏢

    一般情況下個人之間約定利息借貸不算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的約定一般是以有價證券為仲介,例如私募基金,股票,分割高價值房產的份額之類。

    但是如果借貸人對其他債權人約定涉及非法集資,而你的借貸利息又遠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就有可能併案處理(把你的那份也認定為非法集資)。

    其實如果債務人已經被非法集資立案,則正常借貸還不如一起被認定非法集資,因為刑事立案後,他要優先償還銀行貸款,然後按比例償還非法集資各債權人的借貸(再被罰款基本上就清零了),最後才是個人的借貸——而債權人可能就只剩下生活必須的居住房產(不能被執行,拍賣,抵債)。

  • 4 # 法苑達人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個人借給對方錢,如果事先不知道對方用於幹壞事,比如明知對方要去買槍支,而借給對方錢,那麼,這個借錢行為有可能無效,甚至有可能構成犯罪。

    如果是僅僅借錢給對方,無論你約定多少利息,都不算是非法集資。

    有的人說,不能超過24%不能超過36%,超過法律不予保護。

    這些話,都是瞎扯。

    法律不保護是真的,但你法律不能不允許,你情我願的約定呀。

    我約定借1塊還1萬都可以。

    我願意借,對方願意還,就可以。

    我們不透過你法律。

    這裡的不超過24%,不超過36%是指如果打起官司來,法律不保護,如果不打官司。都是可以的。

    所以個人約定利息是有效的。只要你能要來錢,就可以,但是,現在是借錢容易要錢難,借錢如爺,要錢就是孫子。各位借錢要慎重。

  • 5 # 平常就好

    個人之間借貸不是非法集資。但是有可能演變成非法集資。

    假如有人因消費等正常借貸,金額不多,人數也不多,就是正常的。如果用於經營,賭博等因還不上原先借款,再向其他人借錢,人多了,金額大,很可能就形成非法集資。

    個人數目達到20人以上,金額達到20 萬以上,還不上成惡性迴圈。

    不知我理解對不對?

  • 6 # 首席投資官

    在民間借款中,24%的利息約定屬於法律義務,是受法律保護的。高於24%不超36%利息的話算自然債務。但要支付的話請求退還的,是不支援的。高於36%不分的屬於無效。

    如果是非法集資的話就會涉嫌到犯罪,正常的話說非法集資分為兩種。一種是集資詐騙罪,另一種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管哪個罪均有非法集資的行為,沒有批准的話、公開宣傳等承諾返本付息並面向社會公眾。

    總結:個人之見約定不算非法集資,只是民間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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