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湖人尊
-
2 # 沒事侃侃球
這球我覺得給雙方犯規更為合理,至少這樣可以適當控制一下雙方的情緒,以免引發更多的爭議。
回到比賽現場,當時廣廈正值進攻,擋拆過來胡金秋形成錯位,輪到勞森防守,由於身高差距懸殊,兩人也是在積極搶位發生肢體接觸,雙方互相纏繞對手手臂,裁判當時吹勞森犯規在先,勞森手臂輕微受傷下場處理,山東上下當時也是表達對這個判罰的不滿。
這球我覺得裁判給雙方犯規更為合理,各打五十大板以儆效尤,同時也控制一下雙方球員的情緒,避免更多沒必要的衝突,本次季後賽裁判的判罰備受爭議,比賽打到這個程度,四支球隊差距不大,往往一個小小的細節可以決定比賽走向,希望我們的裁判職業水平提高,讓球員在賽場更多用實力一較高下。
-
3 # 有朋16
謝謝邀請。這次犯規是正常犯規。請題主看看上一次犯規吧,非常明顯的纏胳膊反關節,這是非常容易受傷的動作,對勞森的傷害是非常大。本場比賽,廣廈動作非常大,先傷了丁丁,在去傷勞森,實在不應該。早就表態了,寧可山東輸了,俺也不願意看到丁丁受傷,他是國籃的國寶。不願意看到其他球員受傷,畢竟籃球等對抗性強的競技比賽,最終還是遊戲。
-
4 # 囧二大爺
怎麼看?這是裁判對胡金秋惡犯勞森自己找回來的,沒有前因這個鐵定的違體了,可是勞森那個同樣這情況。所以還是找回來維持平衡吧。
-
5 # qWX
謝邀。題主提出的"勞森對胡金秋的報復性肘擊最後只被吹了普通犯規,你怎麼看。″這一題目,我認為沒有勞森對胡金秋的報復性肘擊。球場上所發生的所有事情的對錯由誰來判定,無疑就是裁判了。現在又有了錄象回放,應該是更公平了。裁判判定勞森不是違體犯規,只是普通犯規,場上球員要接受,其他人更應接受。就象之前胡金秋扭了勞森的手臂,勞森明顯受傷了,但裁判還判了勞森犯規一樣。大家要服從判決。裁判是人,不是神。他們有時也許出錯,這也是球場上發生的事情其中的一個點。但在比賽中,大家必須無條件服從裁判的裁決。以上只是個人觀點,若朋友們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
-
6 # 掙脫枷鎖的囚徒
呵呵。
怎麼看?有眼的人都會看,但就是跟裁判看到的不一樣。
勞森擺明了告訴裁判,我就是在報復。
按照規則,那就是違體犯規。
但是,裁判在裝模作樣看了半天錄影回放並協商後,會心地給了一個普通犯規。
這是什麼?
勞森與裁判聯合在一起,明目張膽地踐踏CBA規則嘛,還能是什麼!
黑哨!黑哨!黑哨!
這裡應該有此喊聲嘛。
然而,
長眼的人似乎都沒有指這是黑哨。
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裁判找平衡。
就在勞森這次報復之前,勞森與胡金秋糾纏在一起,裁判判罰了勞森犯規。
而按著規則,那是明顯的雙方犯規,而且胡金秋有一個明顯的附加危險動作,按照規則應該是違體犯規;勞森是普通犯規。
這樣,結果是什麼呢?
山東隊平白無故失去兩次球權。
裁判從勞森哪裡學了一次什麼叫規則,什麼叫公平。
至於,裁判的權威和CBA的尊嚴,還好好的在那裡。
-
7 # 墨墨的陽光
你為何用了報復一詞?胡金秋的強行拉扯勞森胳膊導致勞森胳膊受傷,這個動作之前被廣廈用在很多球員身上,胡金秋應該被吹違體,並禁賽!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回覆列表
山東隊和廣廈隊的比賽進入到第三節以後,雙方的身體接觸和碰撞都比較多。動作慢慢的比較大,比賽也是斷斷續續。
勞森的肘擊明顯是帶有目的性的,原因就在於之前的一次和胡金秋的身體接觸中,他認為胡金秋的動作對自己有很大的傷害的意味。我們來回顧一下兩個人的兩次接觸。
第一次是發生在第三節的前半段,當時是廣廈隊的進攻,勞森錯位防守到胡金秋,雙方在卡位置的時候互相推搡,胡金秋的手臂和勞森繞在一起,在最後發力的時候,胡金秋的拉拽讓勞森的手臂幾乎是受傷。但是裁判最後還是吹罰了勞森防守犯規。
勞森覺得手臂不適,直接下場休息。
等到再上場,也就是第二次,還是廣廈隊的進攻,胡金秋來給福特森做掩護,防守端的勞森直接給胡金秋來了一肘,這一肘很明顯是帶有報復意味的,而胡金秋也是捂著肚子,很明顯這一下很痛。
裁判通過錄像回放,還是吹罰了普通犯規。
第三節雙方接觸比較多,如果第一次接觸就給一個雙方犯規可能就不會有後面的那個事情了。
無論怎樣,希望球員不要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