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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星滿天飛4005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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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趙發霖58
首先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一)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違章行駛顧名思義是違法章程但沒有違反法律,只須接受一定的現金處罰。
所以無證駕駛的一方承擔的責任要相對多一點
ps: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駕駛,不要讓自己在乎的人和在乎自己的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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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專業車評
這個問題我之前回答過,兩車相撞無論是有證、無證、有無酒駕等,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碰撞事故”與“無證駕駛”是要分開處理的,關鍵在於剖析事故的“因果”關係,因在誰身上,誰就要負這起碰撞事故的責任,與有沒有證不發生關係,但無證駕駛會另行承擔無證駕駛的責任。還是舉那個例子,“有證駕駛”逆行將正常按線行駛的“無證車輛”撞了,不報警當然可以私了的,但前提是沒有傷亡,不能形成公訴。一旦報警,當警官到場後會先檢查雙方駕駛證,當發現“正常駕駛者”無證,好的會對他進行“無證駕駛”的處罰,之後調查現場,發現“有證人員”違章逆行是導致這次碰撞的原因而與“無證駕駛者”無關,那麼違章的“有證駕駛者”當對此事負全責或主要責任(得具體劃分)。事實上“無證駕駛”與“碰撞責任劃分”是分別處理的,交警只是處理“碰撞責任劃分”,而“無證駕駛”行為會移交其它部門處理,二者要區分開來處理,關鍵就看形成事故中的“因”在誰身上,因在誰身上,誰就全責或主要責任。
最近看了很多這樣的問題,在大家的慣性思維中,認為“無證駕駛”本身有錯,那麼“有證駕駛”的人無論怎麼撞他都合理,但要記住一點無論是無證、醉駕人員都是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法律的制裁是針對各人犯的錯誤,“有證”的違章撞了“無證”的,即使“無證”是違法的,但“有證”違章也是既定事實,既然違章了就要負責。別說無證,即使是個“殺人犯”偷輛車,但正常駕駛,被“有證者”違章碰撞,“有證者”依然全責或主要責任,因為“有證者”違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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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奇蛋
首先,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主要有三個標準:
(一)事故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二)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三)當事人過錯的程度。
假設A車有證,但違法駕駛,B車無證駕駛,B車在主路正常行駛,A車從輔路併到主路,兩車相撞,雖然B車無證駕駛,但是,無證駕駛並不會必然導致發生交通事故,而且,B車是按正常路線行駛,該事故的形成主要是A車沒有禮讓B車,故B車的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所以B車不承擔全部責任。
無證駕駛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具有潛在的交通安全隱患,法律明確禁止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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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烏鎮峰味
應該是先以正常的交通事故處理,違章行駛有剎在先先對違章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再問責無證駕駛方無證駕駛,按相應的條例處罰,責任的話如果無證者是正常駕駛,違章者是違規行駛的話應該按,違章者有主責或同責判吧,無證駕駛肯定是要問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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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懂不裝懂行不
有證但違章行駛與無證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擦,有證的負主要或全責。無證的司機對事故無責或次要責任,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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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荊棘圓滿
先以正常事故責任進行劃分,然後再處理各自存在的違法行為。就像好多人以為酒駕就一定全責,酒駕車在前,被正常駕駛人追尾,正常駕駛人同樣承擔全責,只是酒駕會受到相應處罰而已。因為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是根據事故方的過失在事故中佔的比重來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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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笨笨oooooo
一是一,二是二,你開車不小心撞死一個殺人犯,首先是你撞死了人,你不能因為人家殺人了你就可以把他撞死,你一樣得賠,不會給你發獎狀,他殺人要處罰是法官的事,你沒有權力撞死他,其次考慮到他是殺人犯,你的責任可能會被綜合考慮相對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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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廣
應該由違章的負責吧、並不是說人家無證了你就可以碰擦人家、就跟小偷被打死犯過失殺人罪一樣、你也可以全賴在無證駕駛上、如果交警查住他、不讓他上路、你也就不會發生碰擦了、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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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不能按照自我的思維方式去判定,誤導別人!無證駕駛屬於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法律懲罰。但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按照有無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簡單假設就明白:假設我本人無證駕駛按規定規範的在等紅燈,後車剎不住追尾了…那麼後車全責。(我因無證駕駛被交警處罰)。明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