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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佳期如夢將至

    加拿大移民部規定:5年內住滿2年,即可辦理楓葉卡延期申請,保全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怎麼算才是住滿2年呢?“居住”的要求有哪些?加拿大移民部給出瞭如下解釋:

    1、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

    2、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註冊、有持續經營記錄)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

    3、陪同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同樣視同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子女則不能算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而不滿22歲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國籍父母的居住時間,可以視同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接下來我們再看“5年內住滿2年”這個條件。此條件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演算法有兩種形式:1、從提出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5 年的時間內住滿2年;2、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數回去5年算起。只要能夠證明,任意一種倒推方式,透過以上所說的三種居住方法之一,滿足住滿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內住滿2年的條件。綜上我們不難發現:移民局按5年住滿2年辦理楓葉卡延期,而邊境處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滿2年,決定是否准許入關。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我們舉例說明:比如有一位2010年5月獲得楓葉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時間段內住滿2年,可能是2005、2006連續住滿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這樣,2010年5月後拿到延期的新楓葉卡離開加拿大、2012年5月返回時,邊境處則會從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說,從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滿2年者,方可入境;否則,邊境處有權阻止其入境。所以楓葉卡持有人要注意:在居住時間上儘可能的同時滿足移民局和邊境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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