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
不單獨設定“預收賬款”科目的小企業,預收的款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小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果小企業應收賬款改用商業匯票結算,在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按票面價值,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小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當查明原因,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時,應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預收的款項。
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
不單獨設定“預收賬款”科目的小企業,預收的款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小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果小企業應收賬款改用商業匯票結算,在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按票面價值,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小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當查明原因,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時,應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預收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