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會計是把會計基本原理及其程式、方法等應用於金融企業,從面反映金融企業經濟活動,提供金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資訊系統。
認識:
一.金融企業會計意義
第一,從一般意義上,講述會計在核算、反映和監督經濟活動、考核經濟效益以及參與預測經濟前景,制定經濟發展計劃與決策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金融企業是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特殊企業,這一特殊性決定了金融企業會計核算的內容、範圍和方法均不同於其他部門會計;
第三,金融企業會計既是社會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金融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方面。透過履行核算與監督的基本職能,為組織管理、經營各項業務,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服務。
二、 金融企業會計的任務
1.正確組織核算;
2.加強服務與監督;
3.加強經濟核算,貫徹勤儉節約的方針,管好營運資金及財務收支,正確核算成本,監督和維護資金、財產的安全,努力增收節支,擴大積累。
4.開展會計檢查、輔導與會計分析,不斷提高核算質量和效率,運用會計資料資料分析資金及財務變化情況,為經營決策提供資訊。
建議:
1.合理確定金融企業的資產價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會因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及信譽不同、信用支援狀況不同、金融企業的信貸風險及其控制不同等而存在質量差異。如何加強貸款的風險管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是金融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按照國際慣例,金融企業應將貸款分為正常貸款、關注貸款、次級貸款、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五級,實行分類管理。為適應管理需要,金融企業會計應在期末分析各項貸款的可收回性,並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包括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其中專項準備按照貸款五級分類標準和結果及時、足額計提,具體比例由金融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合理確認和計量金融企業的負債,包括預計負債。應付利息是金融企業根據存款或債券金額及其存續期限和規定利率,按期計提應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利息。新制度規定,金融企業對所有存款應按月(季)預提應付利息。其中,定期存款按存入時掛牌利率預提,活期存款按現行掛牌利率預提。實際支付的存款利息從預提的應付利息中列支。這就改變了過去對定期存款利息支出的確認所存在的不謹慎的做法。
3.規範金觸企業利患收入的確認。由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存在不能按期收回並可能發生壞賬損失,為此會計上面臨兩個問題:一是對呆滯貸款,應否繼續確認利息收入;二是對原已確認人賬的利息收入如何處理。
4.改革財務會計報告體系。
一是按照國際慣例重新設計金融企業利潤的構成層次。
二是會計報表附註中,除披露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等共性內容外,還應當披露各類表外業務及潛在的金融風險。重點強調有關金融企業資產質量的披露,對或有事項的披露,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藉助表內、表外披露的會計資訊,使用者可全面瞭解金融企業的整體資產質量,合理評價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而作出正確決策。
金融企業會計是把會計基本原理及其程式、方法等應用於金融企業,從面反映金融企業經濟活動,提供金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資訊系統。
認識:
一.金融企業會計意義
第一,從一般意義上,講述會計在核算、反映和監督經濟活動、考核經濟效益以及參與預測經濟前景,制定經濟發展計劃與決策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金融企業是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特殊企業,這一特殊性決定了金融企業會計核算的內容、範圍和方法均不同於其他部門會計;
第三,金融企業會計既是社會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金融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方面。透過履行核算與監督的基本職能,為組織管理、經營各項業務,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服務。
二、 金融企業會計的任務
1.正確組織核算;
2.加強服務與監督;
3.加強經濟核算,貫徹勤儉節約的方針,管好營運資金及財務收支,正確核算成本,監督和維護資金、財產的安全,努力增收節支,擴大積累。
4.開展會計檢查、輔導與會計分析,不斷提高核算質量和效率,運用會計資料資料分析資金及財務變化情況,為經營決策提供資訊。
建議:
1.合理確定金融企業的資產價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會因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及信譽不同、信用支援狀況不同、金融企業的信貸風險及其控制不同等而存在質量差異。如何加強貸款的風險管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是金融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按照國際慣例,金融企業應將貸款分為正常貸款、關注貸款、次級貸款、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五級,實行分類管理。為適應管理需要,金融企業會計應在期末分析各項貸款的可收回性,並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包括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其中專項準備按照貸款五級分類標準和結果及時、足額計提,具體比例由金融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合理確認和計量金融企業的負債,包括預計負債。應付利息是金融企業根據存款或債券金額及其存續期限和規定利率,按期計提應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利息。新制度規定,金融企業對所有存款應按月(季)預提應付利息。其中,定期存款按存入時掛牌利率預提,活期存款按現行掛牌利率預提。實際支付的存款利息從預提的應付利息中列支。這就改變了過去對定期存款利息支出的確認所存在的不謹慎的做法。
3.規範金觸企業利患收入的確認。由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存在不能按期收回並可能發生壞賬損失,為此會計上面臨兩個問題:一是對呆滯貸款,應否繼續確認利息收入;二是對原已確認人賬的利息收入如何處理。
4.改革財務會計報告體系。
一是按照國際慣例重新設計金融企業利潤的構成層次。
二是會計報表附註中,除披露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等共性內容外,還應當披露各類表外業務及潛在的金融風險。重點強調有關金融企業資產質量的披露,對或有事項的披露,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藉助表內、表外披露的會計資訊,使用者可全面瞭解金融企業的整體資產質量,合理評價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而作出正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