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藍色天空

    避難層不是地下室。避難層是建築內用於火災時,人員暫時躲避火災及煙氣危害的樓層。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民用建築要設定避難層。從首層到第一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大於50米。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也不大於50米。避難層的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的要求,並宜按5人/㎡計算。

    人防工程也叫人民防空工程,是指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或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可用於戰時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按構築形式可分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和掘開式工程。現在的人防工程講究平戰結合,平時也可以為經濟建設及城市建設服務。因此人防工程在平時可以做他用的。

  • 2 # 二次疊合梁的慣性矩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個問題:

    從字面意義上來看,防空地下室也屬於避難層,因為防空地下室內有人員掩蔽所,就是供戰時人員避難掩蔽使用的。但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避難層和防空地下室並沒有關係,它特指高層建築中因為消防要求而設定的避難層。

    對於避難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第2.1.13條是這樣規定的:

    2.1.13 避難層(間) refuge floor(room) 建築內用於人員暫時躲避火災及其煙氣危害的樓層(房間)。

    並且避難層並不是任何型別的建築都必須設定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中規定,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公共建築,應設定避難層(間)。而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建築屬於超高層建築,也就是說對於超高層的公共建築,應設定避難層,住宅建築並不在此列。當然超高層住宅建築設定避難層也是很常見的。

    避難層的設定要求如下圖所示:

    一般情況下,避難層可以兼做裝置層,可以充分利用空間。

    需要注意的是,高層病房樓和老年照料設施也應該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4條和第5.5.24A條的規定設定避難間,並不受建築高度100米的限制。

    下面再來回答第二個問題。

    地下車庫的車位和人防工程並不矛盾。因為目前的地下車庫都是按照平時戰時結合的要求設計的。

    下圖就是某人防地下車庫的區域性平面圖:

    可以看出,人防門、密閉門、戰時物資庫、醫療救護工程等人防工程和裝置與地下機動車車位同時設計了出來,即該人防地下車庫是按照人防工程的標準設計的。這樣就可以在戰時立即轉入戰爭狀態,發揮人防工程的作用,而在平時可以作為地下機動車車庫,充分發揮了人防地下車庫的作用。

    當然人防地下車庫由於其主要功能還是作為人防工程使用,地下車位只能是其次要功能,所以首先要滿足人防工程的要求,再考慮地下車位的佈置。因此地下車位所能利用的空間和普通地下車庫相比就會少很多,車位也會少一些。

    而人防工程的建設規模是有規定的,一般來說按照地上的面積的百分比確定。這個規模達到了之後,剩餘的地下車庫就不需要考慮人防工程,可以按照普通的地下車庫進行設計,所以在剩餘部分的地下車庫中就不會看到人防設施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DND中的許願術能模擬所有的奧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