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活動(E-7)
物件
無簽證入境者或具有非就業簽證的人之中,持有相關學科的碩士以上學位並要在高科技技術範圍[在IT·IT應用產業(E-BUSINESS )有5年履歷的人或生物產業,纖維(nano)技術,新素材範圍,輸送機器,數碼家電,環境能源等範圍學士以上,有2年以上履歷的人(但在南韓完成4年制全課程並取得學士學位者,沒有履歷限制)]內從事的人
具有留學(D-2)居留資格者之中,把該學位全課程全部都在南韓國內完成且取得理工科學士以上學位,文科學識以上學位的人當中有總(學)長推薦的人(但文科學士只允許E7的12個職業種類 ); 或理工科專業留學生之中完成7學期以上並得到該學校總(學)長推薦,要在公×私機關做實習,工作的人。
不分居留資格,要在外華人學校做教師活動而準備被聘用的合法居留者
身為專業外華人力[教授(E-1), 會話指導(E-2), 研究(E-3), 技術指導(E-4), 專業就業(E-5), 藝術演出(E-6, E-6之中E-6-2不包括在內), 特定職業(E-7)] 配偶(F-3)並符合特定職業(E-7)資格條件的人。
提交材料
※ 審查需要時會加減提交材料
公共材料
- 護照
- 外華人登入證(登入外華人)
- 申請書
- 手續費( 印花稅票5萬韓元 ,無簽證入境者或沒有登入的外華人附加登入費1萬韓元)
根據居留資格需要的個別材料
- 無簽證入境者或具有非就業簽證的人當中要從事於高科技範圍的人
" 公司所屬機關長官的僱傭推薦書
※ 所屬機關僱傭推薦書頒發權授給產下團體(高科技人力:南韓產業技術財團,南韓IT企業中小企業聯合會,專業技術人力:中小企業振興公團,地方自治團體· 地域本(地)部長頒發 )
" 僱傭合同書原件及影印件
" 營業執照證影印件
" 身份保證書原件
" 履歷證明資料及資格證,學位證等
- 符合資格變更申請的D-2居留資格具備者
" 畢業證明書[完成7學期以上的專科留學生(理工科碩士˙ 博士3學期以上課程):可以畢業預定證明書來代替]
" 僱傭合同書原件和影印件
" 總(學)長推薦書
" 理由書
- 為了在外華人學校做教師活動而準備被聘用的合法居留者
" 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
" 換單位同意書(前單位的單位長頒發)原件
" 校長請求書
" 身份保證書原件(身份保證人:校長)
" 學校外華人教師現況資料
" 從申請日期起最近6個月之內開據的無犯罪證明書
※ 無犯罪證明書(有效期6個月)=>本國中央政府機關,地方政府機關 或者 駐 海外南韓大使館發行。
※ Appostille聯盟國:無犯罪證明書需要Appostille的確認或者駐本國的南韓大使館領事確認。
※ 未加入 Appostille聯盟國:無犯罪證明書需要駐本國的南韓大使館領事確認或者駐南韓的本國大使館領事確認。
※ 駐南韓的本國大使館發行的無犯罪證明書不需要其他確認 。 (不管是否Appostille聯盟國)
" 從申請日期起最近3個月之內開據的僱傭體檢表原件,必須包括兩個專案:吸毒(TBPE)和 艾滋病 (HIV)。
※ 醫療法 第3條的 綜合醫院,醫院 或者 地域保健法 第7條的 保健所,第8條的保健醫療院開據的體檢表。
- 身為持有同伴(F-3)居留資格的專業國外人力配偶並符合特定職業(E-7)條件的人
" 資格證和履歷證明資料
" 可證明僱傭必要性的資料
" 公司所屬機關僱用推薦書(需要時)
滯留資格變更許可審查標準
變更成特定職業活動簽證的妥當性
特定活動(E-7)
物件
無簽證入境者或具有非就業簽證的人之中,持有相關學科的碩士以上學位並要在高科技技術範圍[在IT·IT應用產業(E-BUSINESS )有5年履歷的人或生物產業,纖維(nano)技術,新素材範圍,輸送機器,數碼家電,環境能源等範圍學士以上,有2年以上履歷的人(但在南韓完成4年制全課程並取得學士學位者,沒有履歷限制)]內從事的人
具有留學(D-2)居留資格者之中,把該學位全課程全部都在南韓國內完成且取得理工科學士以上學位,文科學識以上學位的人當中有總(學)長推薦的人(但文科學士只允許E7的12個職業種類 ); 或理工科專業留學生之中完成7學期以上並得到該學校總(學)長推薦,要在公×私機關做實習,工作的人。
不分居留資格,要在外華人學校做教師活動而準備被聘用的合法居留者
身為專業外華人力[教授(E-1), 會話指導(E-2), 研究(E-3), 技術指導(E-4), 專業就業(E-5), 藝術演出(E-6, E-6之中E-6-2不包括在內), 特定職業(E-7)] 配偶(F-3)並符合特定職業(E-7)資格條件的人。
提交材料
※ 審查需要時會加減提交材料
公共材料
- 護照
- 外華人登入證(登入外華人)
- 申請書
- 手續費( 印花稅票5萬韓元 ,無簽證入境者或沒有登入的外華人附加登入費1萬韓元)
根據居留資格需要的個別材料
- 無簽證入境者或具有非就業簽證的人當中要從事於高科技範圍的人
" 公司所屬機關長官的僱傭推薦書
※ 所屬機關僱傭推薦書頒發權授給產下團體(高科技人力:南韓產業技術財團,南韓IT企業中小企業聯合會,專業技術人力:中小企業振興公團,地方自治團體· 地域本(地)部長頒發 )
" 僱傭合同書原件及影印件
" 營業執照證影印件
" 身份保證書原件
" 履歷證明資料及資格證,學位證等
- 符合資格變更申請的D-2居留資格具備者
" 畢業證明書[完成7學期以上的專科留學生(理工科碩士˙ 博士3學期以上課程):可以畢業預定證明書來代替]
" 僱傭合同書原件和影印件
" 總(學)長推薦書
" 營業執照證影印件
" 理由書
- 為了在外華人學校做教師活動而準備被聘用的合法居留者
" 僱傭合同書原件和影印件
" 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
" 換單位同意書(前單位的單位長頒發)原件
" 校長請求書
" 身份保證書原件(身份保證人:校長)
" 學校外華人教師現況資料
" 營業執照證影印件
" 從申請日期起最近6個月之內開據的無犯罪證明書
※ 無犯罪證明書(有效期6個月)=>本國中央政府機關,地方政府機關 或者 駐 海外南韓大使館發行。
※ Appostille聯盟國:無犯罪證明書需要Appostille的確認或者駐本國的南韓大使館領事確認。
※ 未加入 Appostille聯盟國:無犯罪證明書需要駐本國的南韓大使館領事確認或者駐南韓的本國大使館領事確認。
※ 駐南韓的本國大使館發行的無犯罪證明書不需要其他確認 。 (不管是否Appostille聯盟國)
" 從申請日期起最近3個月之內開據的僱傭體檢表原件,必須包括兩個專案:吸毒(TBPE)和 艾滋病 (HIV)。
※ 醫療法 第3條的 綜合醫院,醫院 或者 地域保健法 第7條的 保健所,第8條的保健醫療院開據的體檢表。
- 身為持有同伴(F-3)居留資格的專業國外人力配偶並符合特定職業(E-7)條件的人
" 僱傭合同書原件及影印件
" 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
" 營業執照證影印件
" 資格證和履歷證明資料
" 身份保證書原件
" 可證明僱傭必要性的資料
" 公司所屬機關僱用推薦書(需要時)
滯留資格變更許可審查標準
變更成特定職業活動簽證的妥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