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名的就是“存天理,滅人慾”
朱熹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他繼承了北宋程顥、程頤的理學,完成了客觀唯心主義的體系.認為理是世界的本質,“理在先,氣在後”,提出“存天理,滅人慾”.朱熹學識淵博,對經學 、史學、文學、樂律乃至自然科學都有研究.其詞作語言秀正,風格俊朗,無濃豔或典故堆砌之病.不少作品的用語看得出都經過斟酌推敲,比較講究.但其詞意境稍覺理性有餘,感性不足,蓋因其注重理學的哲學思想故也.
理氣論
朱熹繼承周敦頤、二程,兼採釋、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範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絡的含義:①理是先於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②理是事物的規律.③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於理的第二個範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係有主有次.理生氣並寓於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後,屬第二性.
朱熹主張理依氣而生物,並從氣展開了一分為二、動靜不息的生物運動,這便是一氣分做二氣,動的是陽,靜的是陰,又分做五氣(金、木、水、火、土),散為萬物.一分為二是從氣分化為物過程中的重要運動形態.朱熹認為由對立統一,而使事物變化無窮.他探討了事物的成因,把運動和靜止看成是一個無限連續的過程.時空的無限性又說明了動靜的無限性,動靜又是不可分的.這表現了朱熹思想的辯證法觀點.朱熹還認為動靜不但相對待、相排斥,並且相互統一.朱熹還論述了運動的相對穩定和顯著變動這兩種形態,他稱之為“變”與“化”.他認為漸化中滲透著頓變,頓變中滲透著漸化.漸化積累,達到頓變.
朱熹用《大學》“致知在格物”的命題,探討認識領域中的理論問題.在認識來源問題上,朱熹既講人生而有知的先驗論,也不否認見聞之知.他強調窮理離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窮其理.朱熹探討了知行關係.他認為知先行後,行重知輕.從知識來源上說,知在先;從社會效果上看,行為重.而且知行互發,“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
在人性論上,朱熹發揮了張載和程頤的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觀點,認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專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無缺的;“氣質之性”則以理與氣雜而言,有善有不善,兩者統一在人身上,缺一則“做人不得”.與“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有聯絡的,還有“道心、人心”的理論.朱熹認為,“道心”出於天理或性命之正,本來便稟受得仁義禮智之心,發而為惻隱、羞惡、是非、辭讓,則為善.“人心”出於形氣之私,是指飢食渴飲之類.如是,雖聖人亦不能無人心.不過聖人不以人心為主,而以道心為主.他認為“道心”與“人心”的關係既矛盾又聯結,“道心”需要透過“人心”來安頓,“道心”與“人心”還有主從關係,“人心”須聽命於“道心”.朱熹從心性說出發,探討了天理人慾問題 .他以為人心有私慾,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慾而存天理”的主張.朱熹承認人們正當的物質生活慾望,反對佛教籠統地倡導無慾,他反對超過延續生存條件的物質慾望.
朱熹的哲學體系中含有藝術美的理論.他認為美是給人以美感的形式和道德善的統一.基於美是外在形式的美和內在道德的善相統一的觀點,朱熹探討了文與質、文與道的問題.認為文與質、文與道和諧統一才是完美的.朱熹還多次談到樂的問題.他把樂與禮聯絡起來,貫穿了他把樂納入禮以維護統治秩序的理學根本精神.朱熹對“文”、“道”關係的解決,在哲學思辨的深度上超過了前人.他對《詩經》與《楚辭》的研究,也經常表現出敏銳的審美洞察力.
最有名的就是“存天理,滅人慾”
朱熹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他繼承了北宋程顥、程頤的理學,完成了客觀唯心主義的體系.認為理是世界的本質,“理在先,氣在後”,提出“存天理,滅人慾”.朱熹學識淵博,對經學 、史學、文學、樂律乃至自然科學都有研究.其詞作語言秀正,風格俊朗,無濃豔或典故堆砌之病.不少作品的用語看得出都經過斟酌推敲,比較講究.但其詞意境稍覺理性有餘,感性不足,蓋因其注重理學的哲學思想故也.
理氣論
朱熹繼承周敦頤、二程,兼採釋、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範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絡的含義:①理是先於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②理是事物的規律.③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於理的第二個範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係有主有次.理生氣並寓於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後,屬第二性.
朱熹主張理依氣而生物,並從氣展開了一分為二、動靜不息的生物運動,這便是一氣分做二氣,動的是陽,靜的是陰,又分做五氣(金、木、水、火、土),散為萬物.一分為二是從氣分化為物過程中的重要運動形態.朱熹認為由對立統一,而使事物變化無窮.他探討了事物的成因,把運動和靜止看成是一個無限連續的過程.時空的無限性又說明了動靜的無限性,動靜又是不可分的.這表現了朱熹思想的辯證法觀點.朱熹還認為動靜不但相對待、相排斥,並且相互統一.朱熹還論述了運動的相對穩定和顯著變動這兩種形態,他稱之為“變”與“化”.他認為漸化中滲透著頓變,頓變中滲透著漸化.漸化積累,達到頓變.
朱熹用《大學》“致知在格物”的命題,探討認識領域中的理論問題.在認識來源問題上,朱熹既講人生而有知的先驗論,也不否認見聞之知.他強調窮理離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窮其理.朱熹探討了知行關係.他認為知先行後,行重知輕.從知識來源上說,知在先;從社會效果上看,行為重.而且知行互發,“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
在人性論上,朱熹發揮了張載和程頤的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觀點,認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專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無缺的;“氣質之性”則以理與氣雜而言,有善有不善,兩者統一在人身上,缺一則“做人不得”.與“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有聯絡的,還有“道心、人心”的理論.朱熹認為,“道心”出於天理或性命之正,本來便稟受得仁義禮智之心,發而為惻隱、羞惡、是非、辭讓,則為善.“人心”出於形氣之私,是指飢食渴飲之類.如是,雖聖人亦不能無人心.不過聖人不以人心為主,而以道心為主.他認為“道心”與“人心”的關係既矛盾又聯結,“道心”需要透過“人心”來安頓,“道心”與“人心”還有主從關係,“人心”須聽命於“道心”.朱熹從心性說出發,探討了天理人慾問題 .他以為人心有私慾,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慾而存天理”的主張.朱熹承認人們正當的物質生活慾望,反對佛教籠統地倡導無慾,他反對超過延續生存條件的物質慾望.
朱熹的哲學體系中含有藝術美的理論.他認為美是給人以美感的形式和道德善的統一.基於美是外在形式的美和內在道德的善相統一的觀點,朱熹探討了文與質、文與道的問題.認為文與質、文與道和諧統一才是完美的.朱熹還多次談到樂的問題.他把樂與禮聯絡起來,貫穿了他把樂納入禮以維護統治秩序的理學根本精神.朱熹對“文”、“道”關係的解決,在哲學思辨的深度上超過了前人.他對《詩經》與《楚辭》的研究,也經常表現出敏銳的審美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