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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流年a亂了浮生

    各位評委,大家好:

    今天的辯題是個人命運由個人掌握還是社會掌握。首先,我們來明晰幾個概念,所謂個人是指一個具有主觀能動性,能自我思考自行判斷,有人生經驗的人。社會是以個人為中心,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在內的外在環境。命運是指一個人的成長曆程、價值實現過程和際遇,有發展變化的趨向。個人掌握是指在瞭解熟悉的基礎上過程和結果由執行主體決定。另外我們要談掌握就要談直接的主要的決定因素,而不是研究都有哪些影響因素。所以我方認為,個人命運由個人掌握。即一個擁有獨立思考自行判斷能力的人,他的一生狀況是由自己瞭解、規劃並決定的。

    接下來我要從三個方面論證我方觀點。

    第一,人的存在與發展是主觀的,是能夠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人是行為的主體,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而社會提供給我們的只是一個大的環境,一個舞臺,裡面充斥著各種選擇,機遇和困難,但是如何選擇甚至選不選擇都由自己掌控,怎樣利用這些機遇、怎樣解決這些困難才是關鍵。在這個過程中,個人的自我認知和自我判斷能力決定了只有個人可以深刻的瞭解自己,進而在社會中有針對性的自主選擇那些與自己發展方向相符的要素,這些選擇的累積就構成了自己的命運,所以說命運由個人掌握。

    第二,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內因起決定作用。在人的成長曆程及個人價值的實現過程中,社會是外因,個人意識及選擇是內因,內因才是人命運變化的根本原因,外因是透過內因起間接作用的,所以說盡管社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人的發展,卻是人在主導,是個人掌握著自己的命運。

    第三,個人發展的彙集是社會發展的動力。社會是人的集合體,沒有了個人,社會自然不能存在。人是組成社會的細胞,其原動力在於自己,而非外界環境。個人的主觀能動性使其在社會中可以謀求自身的發展,尋求價值的提升,並最終導致自身意識和物質的雙重進步。個人發展的彙集就是整個社會的發展,即個人主觀能動性決定社會發展。相反,社會卻不能推動個人的選擇。如果個人沒有掌握自己命運的能力,社會只能如一潭死水,毫無生機、一成不變。所以說社會進步的必然性在於:人掌握自己命運所導致的個人發展。

    人的發展是內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社會情況只起影響作用,個人的意識、目標才是決定作用。我們要做的絕不是等著天上掉餡餅,不是像水中的落葉那樣把自己的前進方向交給社會,而是掌握人生的主動權,掌握人生。因為個人命運應由也必須由個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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