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乾粉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應該符合下列相關的標準:
1.乾粉儲存容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驅動氣體儲瓶及其充裝係數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2.乾粉儲存容器設計壓力可取1.6MPa或2.5MPa壓力級,其乾粉滅火劑的裝量係數不應大於0.85,其增壓時間不應大於30s。
3.安全洩壓裝置的動作壓力及額定排放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乾粉滅火系統部件通用技術條件》GB16668執行。
4.乾粉儲存容器應滿足驅動氣體系數、乾粉儲存量、輸出容器閥出口乾粉輸送速率和壓力的要求。
5.驅動氣體應選用惰性氣體,宜選用氮氣;二氧化碳含水率不應大於0.015%(m/m),其它氣體不得大於 0.006%(m/m);驅動壓力不得大於乾粉儲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壓力,否則易引發安全事故。
6.乾粉滅火器的報廢年限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1) 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 年;
(2) 手提貯壓式乾粉滅火器,10 年;
(3)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 年;
(4) 推車貯壓式乾粉滅火器,12 年。
7.全新的乾粉滅火器有效期一般為五年,重新充氣換粉的乾粉滅火器有效期一般為一年,乾粉滅火器過了有效期就要送到有維修滅火器資質的企業進行充氣換粉處理。
為了保證乾粉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應該符合下列相關的標準:
1.乾粉儲存容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驅動氣體儲瓶及其充裝係數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2.乾粉儲存容器設計壓力可取1.6MPa或2.5MPa壓力級,其乾粉滅火劑的裝量係數不應大於0.85,其增壓時間不應大於30s。
3.安全洩壓裝置的動作壓力及額定排放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乾粉滅火系統部件通用技術條件》GB16668執行。
4.乾粉儲存容器應滿足驅動氣體系數、乾粉儲存量、輸出容器閥出口乾粉輸送速率和壓力的要求。
5.驅動氣體應選用惰性氣體,宜選用氮氣;二氧化碳含水率不應大於0.015%(m/m),其它氣體不得大於 0.006%(m/m);驅動壓力不得大於乾粉儲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壓力,否則易引發安全事故。
6.乾粉滅火器的報廢年限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1) 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 年;
(2) 手提貯壓式乾粉滅火器,10 年;
(3)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 年;
(4) 推車貯壓式乾粉滅火器,12 年。
7.全新的乾粉滅火器有效期一般為五年,重新充氣換粉的乾粉滅火器有效期一般為一年,乾粉滅火器過了有效期就要送到有維修滅火器資質的企業進行充氣換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