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理論指出: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實際報酬多少有關,而且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為密切。人們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自己付出的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並對公平與否做出判斷。公平感直接影響職工的工作動機和行為。因此,從某種意義來講,動機的激發過程實際上是人與人進行比較,做出公平與否的判斷,並據以指導行為的過程。公平理論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職工報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對職工產生積極性的影響。
J.S.亞當斯認為:職工的積極性取決於他所感受的分配上的公正程度(即公平感),而職工的公平感取決於一種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所謂社會比較,是指職工對他所獲得的報酬(包括物質上的金錢、福利和精神上的受重視程度、表彰獎勵等)與自己工作的投入(包括自己受教育的程度、經驗、用於工作的時間、精力和其他消耗等)的比值與他人的報酬和投入的比值進行比較。所謂歷史比較是指職工對他所獲得的報酬與自己工作的投入的比值同自己在歷史上某一時期內的這個比值進行比較。
每個人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這種社會比較,同時也要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歷史比較。當職工對自己的報酬作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的結果表明收支比率相等時,便會感到受到了公平待遇,因而心理平衡,心情舒暢,工作努力。如果認為收支比率不相等時,便會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產生怨恨情緒,影響工作積極性。當認為自己的收支比率過低時,會產生報酬不足的不公平感,比率差距越大,這種感覺越強烈。這時職工就會產生挫折感、義憤感、仇恨心理,甚至產生破壞心理。少數時候,也會因認為自己的收支比率過高,產生不安的感覺或感激心理。
當職工感到不公平時,他可能千方百計進行自我安慰,如透過自我解釋,主觀上造成一種公平的假象,以減少心理失衡或選擇另一種比較基準進行比較,以便獲得主觀上的公平感;還可能採取行動,改變對方或自己的收支比率,如要求把別人的報酬降下來、增加別人的勞動投入或要求給自己增加報酬、減少勞動投入等;還可能採取發牢騷,講怪話,消極怠工,製造矛盾或棄職他就等行為。
公平理論指出: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實際報酬多少有關,而且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為密切。人們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自己付出的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並對公平與否做出判斷。公平感直接影響職工的工作動機和行為。因此,從某種意義來講,動機的激發過程實際上是人與人進行比較,做出公平與否的判斷,並據以指導行為的過程。公平理論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職工報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對職工產生積極性的影響。
J.S.亞當斯認為:職工的積極性取決於他所感受的分配上的公正程度(即公平感),而職工的公平感取決於一種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所謂社會比較,是指職工對他所獲得的報酬(包括物質上的金錢、福利和精神上的受重視程度、表彰獎勵等)與自己工作的投入(包括自己受教育的程度、經驗、用於工作的時間、精力和其他消耗等)的比值與他人的報酬和投入的比值進行比較。所謂歷史比較是指職工對他所獲得的報酬與自己工作的投入的比值同自己在歷史上某一時期內的這個比值進行比較。
每個人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這種社會比較,同時也要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歷史比較。當職工對自己的報酬作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的結果表明收支比率相等時,便會感到受到了公平待遇,因而心理平衡,心情舒暢,工作努力。如果認為收支比率不相等時,便會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產生怨恨情緒,影響工作積極性。當認為自己的收支比率過低時,會產生報酬不足的不公平感,比率差距越大,這種感覺越強烈。這時職工就會產生挫折感、義憤感、仇恨心理,甚至產生破壞心理。少數時候,也會因認為自己的收支比率過高,產生不安的感覺或感激心理。
當職工感到不公平時,他可能千方百計進行自我安慰,如透過自我解釋,主觀上造成一種公平的假象,以減少心理失衡或選擇另一種比較基準進行比較,以便獲得主觀上的公平感;還可能採取行動,改變對方或自己的收支比率,如要求把別人的報酬降下來、增加別人的勞動投入或要求給自己增加報酬、減少勞動投入等;還可能採取發牢騷,講怪話,消極怠工,製造矛盾或棄職他就等行為。